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在新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建设道路上树起了一座新的里程碑。它意味着:第一,中国没有统一的一部仲裁法的时代已经结束。在仲裁法颁布之前,不仅在解放前,中国没有一部统一的仲裁法典,就是在解放后四十多年里,我国也一直未制定和颁布过统一的仲裁法典。仲裁法律制度建设的成果,只是表现为若干个仲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仲裁适用的条文。立法形式上的不统一,使得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内容在不同的法规或条例中出现了一些不完全一致的地方,导致了某些相同或相似纠纷的仲裁,在适用不同的法规或条例时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使得我国有了一部统一的仲裁法
简介:<正>长武县位于关中西部,地处陕西、甘肃"两省",咸阳、庆阳、平凉"三市",灵台、泾川、宁县、正宁、彬县"五县"交界地带,东接大关中,西通大西北,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素有"三秦屏障"、"秦陇门户"、"丝路码头"之称,被誉为"果乡煤城"。全县总面积567平方公里,辖9镇2个社区160个行政村,总人口18万,耕地面积45万亩,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关中天水经济区节点城市和陕甘宁革命老区县,属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近年来,长武县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围绕"建设陕西强县、富裕长武百姓"的目标,紧扣转型发展这一主
简介:商主体法定原则为我国商法学界的通说,但该通说是我国学者对国外立法例的学理阐释,国外学理上并未有类似表达。商主体法定原则的前提是商主体的立法较为完备,不同商主体法之间的转介条款较为合理。我国目前的商主体立法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此商主体法定原则不适合我国法制现状。司法实务当中对商主体原则多有突破,法院在处理商主体的纠纷过程中,常常用类推适用的方法解决纠纷,表现为同一商主体内部、不同商主体之间和民商事主体之间的类推适用。这种突破有其合理性,商主体法定本就是学理表达,其对法院审判活动并无实际的拘束力,商主体立法大量漏洞的存在迫使法院必须放弃商主体法定原则,从结果上来看,法院对商主体法定的突破带来积极的社会效果。尽管法院的类推适用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法院做法本身并不应被批评,反倒是学理上应该放弃商主体法定原则。
简介: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柴振国教授、包霎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刘远博士等同志共同撰写的《新刑法的理论与实践》一书。由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了。全书60余万字,是一部以新刑法为对象的探索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新作,是青年学者研究新刑法重要学术成果。新刑法典的颁布掀起了学者们研究新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高潮,作为青年学者敢于在理论与实践上写出自己的观点是难能可贵的,《新刑法理论与实践》一书有自己突出的特点:首先,该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阐明理论,强调实践。在阐明理论问题上,作者除了介绍该理论的通说之外,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强调实践方面作者做了大胆的尝试,该书突出实践,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基本方向。该书用大量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