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99年3月2日上午,乍暖还寒,一名衣衫单薄的中年女子,一手牵着一年幼女孩,一手扶着步履蹒姗的老太来到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前,她们口呼冤枉,双膝点地长跪不起。检察院的同志立即将她们请进了接待室。中年女子名叫熊秀云,42岁,系阜宁县益林镇人,女孩是她的9岁女儿高萍萍,老太是她的70多岁的老母。这一家三代喊冤叫屈是为不服阜宁县人民法院刚审理不久的一起民事案件的判决。由于事
简介:<正>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已从199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补充规定》的公布施行,使商标犯罪成为一个系列化的罪名,从而导致拆解后的具体罪名及其犯罪构成等均有所修改或突破。为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拟对该系列罪名之一——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略作探讨,作为引玉之砖。
简介:<正>近年来,非法制造、运输、买卖、携带刀具较为普遍,尤其是携带管制刀具极为突出。据一些地区调查,40%的违反治安管理人员和80%的盗扒人员都身带管制刀具。1988年某公安分局缴收管制刀具5000余把,其中乘警队在旅客列车上收缴1500余把,占总数的30%。这种情况应引起司法界乃至社会各界的重视.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简介:广东省21个地市均发现并捣毁制造毒品场点,已成为国内最大的毒品制造地、分销地、消费地和国际的毒品过境集散地。“12.29”对陆丰博社村涉毒“清剿”行动,是广东涉毒重点整治工作的分界点,对比前后阶段制造毒品犯罪的特征,掌握制造毒品犯罪发展趋势,更有利于制定务实有效的禁毒政策,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制造毒品犯罪的前锋作用。
简介:<正>以贪利为目的的的擅自使用国家和社会的运输工具、机器或者机械是取得剥削收入的一个相当常见的渠道。出于贪利目的而擅自使用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设备在表面上似乎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是,这样的行为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在全国来讲,这些行为的总和使国家与社会组织遭受着极大的物质损失,如非法使用机器和机械会给生产计划带来损失;国家运输工具在许多司机个人使用的情况下脱离了社会生产范围;白白烧掉了数千吨燃料;设备折旧得不到补偿;国民经济、商业企业、社会供给所需的商品和其他货物得不到及时运送;
简介:<正>我国刑法学界有不少同志主张,对那些大量制造、贩卖假药,获取巨额非法利润的,应以投机倒把定罪量刑。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定罪也不一,有的以制造、贩卖假药罪判处,有的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按照投机倒把罪论处的主要理由是:(1)假药也是投机倒把的犯罪对象;(2)制造、贩卖假药数量多、获利大的,其侵犯的客体已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3)重法条优于轻法条,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是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需要,而定制造、贩卖假药罪则处刑太轻,罚不当罪,起
法官制造的冤案
略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的若干问题
建议增设非法制造、携带管制刀具罪
论广东制造毒品犯罪的现状、趋势与对策
擅自使用运输工具、机器或者机械的责任
制造、贩卖假药案件不宜以投机倒把罪论处——兼驳“重法优于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