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福建法学》季刊,由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主管,福建省法学会主办,旨在开展法学交流,促进法律实践,推动理论创新,弘扬法治理念。欢迎省内外法学界、法律界同仁投稿。一、一般约定(一)文章内容:以学术论文、调研文章、研究报告为主,兼有法治随笔、评论。暂设学科专论、理论探讨、立法研究、司法实践、课题研究、案例评析、法治随笔等栏目。要求来稿关注现实、观点鲜明、论述充分、表达规范。(二)文章字数:学术论文、调研文章、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三)审稿期限:3个月。(四)作者权利:作者可以通过特别声明,拒绝本刊对论文进行修改,或拒绝论文发表后的网络传播和电子期刊登载。作者无上述特别声明的,视为在投稿时同意本刊进行修改并在网络和电子期刊登载。二、作者简介注明作者的工作职务、职称和学位。三、摘要及关键词(一)中文摘要:仅概括文章内容,不评价文章,300字以内。(二)关键词:3~5个。四、注释体例(一)采用脚注,连续注码。(二)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注码放在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三)一般次序为:著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如引用期刊、报纸文章,注释次序为:著者、论文名、刊物名称...
简介:灾后重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依法重建是该系统工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从一定角度为我们提供了观察、思考、分析与完善灾后重建法律机制的契机。灾后重建是一个社会依法共建理念下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单一主体均无法独立实现该系统工程之目的,在规划、救助(包括自助)和质量监督等活动中需要不同主体在设计合理的法律机制之下的良性互动。灾后重建是一个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建设之系统工程,该系统工程需要针对现行立法在诸如宣告死亡请求权期间起始、请求权主体和证明主体等问题、建设用地使用权非因主观因素而变化及其引发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化及其问题、灾区重建中政府担保的禁止及其法律问题、工伤保险问题、在重建中的环境资源保护包括灾后生态修复与生产污染防治的问题、灾后城镇震损房屋维修费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或规范失缺,做出回应并给予必要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