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泄密罪刑事诉讼和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如何认定国家秘密始终聚讼纷纭。这其中既有现行保密法制设计不良、行政机关定密不当的问题,也有司法实践能动不够的问题。相对于学术界的批评意见.司法实践中的国家秘密认定问题更为迫切,而且都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提出的,也最有望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本文以司法审查为中心,对国家秘密构成要件及其认定标准和程序进行探讨。鉴于我国相关司法实践经验还比较欠缺.本文主要采用比较法方法.重点对国外国家秘密司法审查理论和实践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再对我国国家秘密司法审查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简介:本文论述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分类以及法律责任,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完善我国相关立法。
简介:2010年中国经济增量超越美国居世界第一,这一趋势或将一直延续下去。2011年中国经济增量将比美国多出约2000亿美元,换而言之,中国将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者。2008年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高达22%。联合国2009年世界经济报告则指出,中国如果能够在2009年实现8%的经济增长,
简介:在科技、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今天,世界各国均把焦点聚集于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如何完善传统立法对商业秘密和工业隐私保护的不足,这将是一个永远不会陈旧的课题,本文将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简介:本文结合有关商业秘密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担,保全措施及法律救济措施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简介: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刍议张锁龙,蒋继业一、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对于商业秘密,西方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并有具体的法规加以控制。按国际流行的说法,商业秘密的内涵主要是:新颖、利益、保密。在我国,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并不十分深刻。尽管《民事诉讼法》中出现了商业秘密...
简介:试论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刘淑君*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具体的保护措施。这对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具有重要的意义...
简介:秘密监听、录像权是指采用秘密手段获取与犯罪有关的言词及相关行为的一种技术侦查手段。19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未将秘密监听、录像作为法定侦查手段加以规定。但是,1993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
简介:当前人民法院审理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逐渐摸索出防止二度泄密,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确定侵权赔偿额等司法保护措施。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存在难以操作的现状。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与现有立法存在矛盾,即商业秘密民事审判的超前性与立法的滞后性,刑事审判的滞后性与立法的超前性。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法律责任以及其内涵与外延急需立法予以确定。
简介:
简介:新刑法第398条未予以完善之前,该条所规定之犯罪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应确定为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该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特殊主体,其既未遂形态仅存在于直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之中;其法条竞合犯只能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与"重法优于轻法"原则,分别适用特别法法条与重法法条定罪处罚;其牵连犯形态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定罪处刑.要对司法实践中的各种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科学适用法定刑,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故意犯罪重于过失犯罪原则与从严治吏原则.
简介:<正>随着我国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化,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当前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的现象十分突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竞争,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强化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已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文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无疑为保护商业秘密提供了较有力的法柞保护,本文试就商业秘密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些探讨。
简介:论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法律问题□王民生一、商业秘密的含义及法律特征商业秘密(Trade-Secret)是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法律术语。在法、德等国家又称之为工商秘密。目前国际上对商业秘密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在我国,“商业秘密”一词最早出现在《民事诉讼法》第6...
简介:<正>技术秘密,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技术经验和资料,表现为工业产品设计与配方、工艺程序、操作方法等等,是一种没有取得专利权的科技成果。对窃取技术秘密的行为应怎样定性处理,目前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认识都很不一致。我认
简介: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概述我国1979年刑法典未规定此罪。但我国对商业秘密进行民事法律保护的依据却早已有之。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第66条和第120条),但未揭示其内涵。在此之前,国务院1985年颁...
简介:2003年的萨斯危机让人们思考我国传媒为什么会在保护公众利益和保守国家秘密之间处于两难的境地。我国传媒早期没有报道萨斯危机,有其必然性。因为没有党政部门允许,传媒无法报道重大问题。传染病疫情统一发布的法律和法规使传媒无法报道。《保密法》使传媒常常很难自主报道。传媒报道自由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扩大传媒的报道自由的两条途径,一是减少行政干预,逐步做到法无禁止即自由,二是确立“公众利益可以作为抗辩理由”的原则。
简介:<正>随着技术成果的商品化,技术秘密被盗的案件时有发生。对于这种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犯罪形式,由于缺乏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司法实践中颇感棘手,法学理论界也认识不一。有种观点主张应定盗窃罪。理由是:(1)刑法中所言“财物”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技术秘密属于无形财产,理应包括在“财物”之中。(2)技术秘密属于生产资料,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一九八五年元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已确认它是一种
简介:在我国,侦查权是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缉私局和检察机关行使的。因此,依附于侦查权的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措施,也是由这几个部门行使的。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检察机关的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是指检察机关在侦查职务犯罪过程中,为了实现侦查目的,而对某些具有侦查意义的客体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的总称。而我们所说的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是指不同于一般的讯(询)问、勘验、
简介:对于侵犯商业秘密入罪标准——"重大损失"的认定,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基本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以商业秘密本身的价值为准;二是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标准;三是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的所获利润为认定标准。然而,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这三种认定标准在价值评判意义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从刑事法治主义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角度考虑,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之入罪标准"重大损失"的认定应该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作出涵盖多个影响因素的综合量化分析。
国家秘密司法审查研究
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国家秘密犯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区分——以国家经济安全为视角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救济
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刍议
试论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
检察机关适用秘密监听、录像之探析
对当前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思考
美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刑事司法问题检讨
商业秘密的几个法律问题的探讨
论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法律问题
谈谈对窃取技术秘密行为的定性处理
论我国新刑法中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从萨斯危机看新闻自由与保守国家秘密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
技术秘密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如何解决检察机关在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中出现的问题
侵犯商业秘密罪危害结果认定标准新论——基于一种数学模型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