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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个结果
  • 简介:<正>重视举报对“症”下“药”1989年七月中旬,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江苏省金坛县不锈钢轧制厂一位干部的署名举报信。信上写着:“听到别人讲,金坛厂厂长高武、曾到重庆市特殊钢厂买材料,用密码箱带去十万余元,回来没有剩多少,可能给了该厂精密合金分厂厂长王宫明一些钱。”虽然信中反映的线索相当粗糙,但反映的情况重大,且系署名举报,区检察

  • 标签: 精密合金 反侦查 特殊钢厂 办案人员 高武 沙坪坝区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在新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建设道路上树起了一座新的里程碑。它意味着:第一,中国没有统一的一部仲裁法的时代已经结束。在仲裁法颁布之前,不仅在解放前,中国没有一部统一的仲裁法典,就是在解放后四十多年里,我国也一直未制定和颁布过统一的仲裁法典。仲裁法律制度建设的成果,只是表现为若干个仲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仲裁适用的条文。立法形式上的不统一,使得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内容在不同的法规或条例中出现了一些不完全一致的地方,导致了某些相同或相似纠纷的仲裁,在适用不同的法规或条例时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使得我国有了一部统一的仲裁法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当事人 仲裁制度 仲裁机构 提交仲裁 仲裁员
  • 简介:<正>199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第一年,搞好1998年的工作,对把江苏司法行政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至关重要。为此,我们提出要以依法治省为龙头,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努力实现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四个突破”:解放思想,观念突破。党的十五大的召开,带来了新的一次思想上的大解

  • 标签: “四个突破” 依法治省 司法行政工作 现代化文明监狱 国资 基层法律服务所
  • 简介: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现行宪法第四次修改。这次修改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国家的指导思想,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制度与国家机关、公民基本权利等各个方面,是一次比较大的修改。这次修宪在许多方面都有较大的突破,其中在修宪技术上也有

  • 标签: 修宪技术 宪法 宪政精神 修宪机关 宪法文本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限定为社会组织和民政部门,实质是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单一原告制度。环境公益诉讼自身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单一的原告很难有效实现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初衷。反思环境诉讼单一原告制度,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联合原告机制,是未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联合原告机制 立法研究
  • 简介:法理学的新突破与新起点刘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整个法学的发展状况和研究水平。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法理学研究有了一系列的新突破和新起点,呈现出生机盎然,蓬勃发展的态势。一、对邓小平民主与法制...

  • 标签: 依法治国方略 法理学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 精神文明建设
  • 简介:法治社会中奉行"无法律即无行政"的原则,这是严格规则主义对行政行为的要求.然而,在复杂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一方面往往无法找到具体法律依据来进行有效管理,另一方面又要面对被民众诟议为不作为的困境.治安行政法治首先应该明确行政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前者依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后者依据法律的概括授权;其次是避免出现事实行为中可能的侵权,使之按照类型化的方式对社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 标签: 治安行政法治 困境 事实行为 突破
  • 简介:商主体法定原则为我国商法学界的通说,但该通说是我国学者对国外立法例的学理阐释,国外学理上并未有类似表达。商主体法定原则的前提是商主体的立法较为完备,不同商主体法之间的转介条款较为合理。我国目前的商主体立法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此商主体法定原则不适合我国法制现状。司法实务当中对商主体原则多有突破,法院在处理商主体的纠纷过程中,常常用类推适用的方法解决纠纷,表现为同一商主体内部、不同商主体之间和民商事主体之间的类推适用。这种突破有其合理性,商主体法定本就是学理表达,其对法院审判活动并无实际的拘束力,商主体立法大量漏洞的存在迫使法院必须放弃商主体法定原则,从结果上来看,法院对商主体法定的突破带来积极的社会效果。尽管法院的类推适用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法院做法本身并不应被批评,反倒是学理上应该放弃商主体法定原则。

  • 标签: 商主体法定原则 商事司法 类推适用 合理性
  • 简介:厦门大学法学院张榕、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杨兴忠认为:传统强制管理制度是指在金钱请求权的民事执行中,执行法院选任管理人对已查封的不动产实施管理,并以管理所得收益清偿债权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已有涉及。传统强制管理一般仅适用于不动产,动产不适用;仅为强

  • 标签: 强制管理制度 民事诉讼 社会财产权 执行 中国
  • 简介: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我国加入WTO后在发展对外贸易中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使我国出口贸易遭受了严重打击.这些不良后果不仅是由我国自身原因造成的,还有许多法律上以及其他的原因.因而,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 标签: 技术性贸易壁垒 WTO 中国 对外贸易 出口贸易 法律依据
  • 简介:论市场型价格立法思路郑迎新市场经济的运行,使得我国的价格立法也必须由计划型、半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价格立法的转型首先表现为其思路的变化,这一变化主要反映在价格形成机制、价格主体的地位与价格决策权的配置结构和价格调控机制等方面。一、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目...

  • 标签: 价格立法 市场型 决策主体 价格体系 市场调节价 价格调控机制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起诉和辩护等各个环节都要围绕审判展开,判决结果的形成完全依赖于法庭。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存在传统的侦查中心主义影响强大、开庭审判前程序不合理、案卷移送制度影响法官判断、证人不出庭影响庭审功能等中国困境。因此,应通过增加预审法官制度、贯彻起诉状一本主义、完善直接言词原则、提高检察机关工作质量等方面寻求突破

  • 标签: 以审判为中心 诉讼制度 中国困境 初步对策
  • 简介: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是由许多教学要素构成的复杂多变的有机整体,教学的效果则取决于教学诸要素构成的合力.教学诸要素之闻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它们之间的互动式良性运行是获取最大合力,收到最佳教学效果的源泉,也是高校课堂教学改革的突破口.

  • 标签: 互动式教学 高校 课堂教学改革 教学要素
  • 简介:刑事辩护从单一的实体辩护,发展为实体辩护与程序性辩护并行,乃至程序性辩护先行。面对辩护形态的多元化,对程序性辩护存在认识不足以及过度辩护两种误区。应加强对程序性辩护诉讼原理研究,准确界定程序性辩护特点及诉讼价值。结合司法实践,归纳出程序性辩护八大误区以及应对思路:立法宗旨理解不到位,望文生义确定程序违法;不当放大程序瑕疵,过度进行程序性辩护;程序性辩护顾此失彼,缺乏连贯性和完整性;辩护目标不清,不能准确界定证明对象;忽视程序违法程度差异,辩护缺乏“硬道理”;没有以“证”质“证”,证据形式定位不当;滥用程序性辩护,“质疑”不成反被“质疑”误;有错就辩、小错大辩,程序公正观念绝对化。研究应对程序性辩护思路和方法,避免程序性辩护误区,提高庭审诉辩能力。

  • 标签: 司法公正 程序性辩护 诉辩误区 应对能力
  • 简介:当前,我国大陆地区正在制定自己的民法,然而如何设计民法的体系结构却至今尚未定论。虽然自民国以来,我们已经确立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即在制定民法的基础上,对于纳入不了民法的商法内容,则另行制定商事单行法。然而,从该体例中的民法设计思路来看,其仍然没有摆脱传统民法所确立的以自然人为本位的观念。面对法人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日益处于支配的地位,通过对近世主要国家民法设计思路进行分析后,笔者认为,我国大陆地区在设计自己的民法体系结构时,应重新审视以往所坚持的思路,将以法人为本位的观念融入进来,以形成一部实质上由单行法构成的民法,使民法、商法能够真正地融合起来。

  • 标签: 民法 自然人本位 法人本位 民事单行法 民商体系
  • 简介:我国行政法主要规范行政权和维护公共秩序,公共服务领域行政法律规范少,在具体行政法律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现行行政体制不利于行政法体系的完善和行政法正常发挥作用,阻碍了行政法治由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转变,我国行政法进一步发展面临行政体制障碍。行政组织法是我国未来行政法发展的重点和突破点,应当通过完善行政组织法促进行政法发展。将行政体制改革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由立法机关制定行政体制改革法,通过立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在明确划分各级政府权力基础上,制定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在不断完善组织法基础上,完善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和行政行为法。

  • 标签: 行政法发展 行政组织法 行政体制改革 服务型政府
  • 简介:我国《公司法》在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首次规定了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制度,但没有涉及到除了调解、收购股份和减资以外的其它方法。虽然用了一个“等”以示补充,但是仍然让人感到公司僵局救济制度的单薄,这也很容易在实践中造成法官对自由裁量空间把握的疑惑。美国公司僵局救济制度为我国法院在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僵局案件时的救济方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国法院可以立足国情,充分将法律赋予的裁量空间和公司的自治理念相结合,善用司法调解,妥善处理公司僵局。

  • 标签: 公司僵局 司法调解 公司理念
  • 简介:英国普通法的合同相对性原则有两个层面:第一,只有缔约双方能够起诉或被诉,第二,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合同相对性原则给英国的海事司法实践造成严重困扰。1855年《提单法》、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以及默示合同理论,通过赋予提单持有人诉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第一层面。判例制度中发展出的托管理论、替代免责方法以及代理方法利用合同解释允许第三人依赖提单条款,1999年《第三人权利法案》以法定方式对此予以明确,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第二层面。

  • 标签: 英国海商法 合同相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