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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建立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或"财富哲学"基础上的"新艺术政治经济学批判",将艺术置于社会财富流转总体过程中来加以考察,批判性地反思艺术在当代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负面影响。资本及其当代新形态"符号经济"的无度扩张,"向上"阻碍"剩余财富"流转向"自由王国"及包括艺术在内的"自由的精神生产",从而挤压"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超越性的自由空间,"向下"则挤压底层大众由"必要财富"维持的生存空间,从而再生产贫困。"新艺术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财富流转"的角度将曾被认为是非功利性的艺术跟似乎与其距离很远的贫困连接起来考察,这会使美学获得多方面的现实批判力量。

  • 标签: 新艺术政治经济学批判 符号经济 资本 挤压“必要财富” 挤压“自由发展”
  • 简介:<正>选择性罪名是指一个法律条文规定二种以上有内在联系的犯罪行为,司法人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作为罪名,也可以概括定一个罪名,而不实行数罪并罪的情形.例如,刑法第164条规定的制造、贩卖假药罪,如

  • 标签: 选择性罪名 枪支 层选择 数罪 三种行为 弹药罪
  • 简介:刑事诉讼模式是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手段。在刑事诉讼目的的指导下,我们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选择适合的诉讼模式。由于律师辩护还不普遍。证人出庭较为少见,刑事审判对诉讼卷宗的严重依赖。我国无法普遍实行证据开示制度、起诉状一本主义,实行预审法官与庭审法官分离,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的立法选择,应当充分注意这些因素。在增强诉讼的对抗性的同时。应当强化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因素。

  • 标签: 诉讼模式 诉讼目的 当事人主义 职权主义
  • 简介:我国现行反垄断立法中尚无关于剥离资产选择的专门性规定。资产剥离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合并救济措施,剥离资产的选择是相关制度中的关键性、基础性问题。“保证资产的存活性和竞争性”是选择剥离资产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实现又依赖于三方面因素,即剥离资产的构成、归属和充分性。通常情况下,构成剥离资产的最佳选择是“正在经营的独立业务”;剥离被收购方的资产对竞争的恢复和维护更加有利;而“充分性”的实现则需要资产在质量、规模、产品范围、地理范围等方面均足以保证资产购买入在相关市场上成为有效竞争者。

  • 标签: 剥离 资产 合并救济
  • 简介:法律效力的投资及其价值选择倪正茂制定法律的本身并非目的,其直接目的是法律的实行。美国社会法学家庞德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 ̄①法律一经制定,便产生了法律效力,但法律效力不等于法律实效。“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本身的存在,它具有这样一种特征,对凡行...

  • 标签: 法律效力 价值选择 法律实效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弗里德曼 法律实施
  • 简介:我国民间财富的增长需要构建遗嘱信托,以解决身后财富的管理与增值。同时,遗嘱信托的构建也存在着法律基础、现实需求与文化需求,但我国《信托法》与《继承法》对遗嘱信托着墨不多,遗嘱信托立法迫在眉睫。在构建遗嘱信托模式方面,主要有信托法模式、继承法模式、债法模式、继承法与信托法交叉模式与单独立法五种模式,这些不同模式各有利弊,但继承法与信托法交叉的立法模式相对而言较为可行。

  • 标签: 遗嘱信托 继承法 信托法 缺陷 立法模式
  • 简介:(一)改革开放以来,围绕我国现阶段要不要制定反垄断法,学术界存在争论。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当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还尚未彻底转变,因此,来自旧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性的竞争限制还十分严重,企业间的竞争从某种角

  • 标签: 反垄断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的 我国现阶段 打破垄断
  • 简介:国民待遇制度在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中都有体现,但是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本文在介绍国民待遇制度的历史沿革的基础上,比较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中国民待遇的异同,进而讨论在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的国民待遇都可以援引的情形下,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选择一个更加有利于保护其利益的争端解决途径。

  • 标签: 国民待遇 国际贸易法 国际投资法
  • 简介:经过对相关国家财政分权实践的考察,可以概括出财政分权的制度模式主要有两种,即对称型和非对称型。在当代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复杂化的现实背景下,两种制度模式存在融合趋势。基于特定的政治文化和国家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中国应该选择非对称型作为未来财政分权的制度模式。

  • 标签: 财政分权 制度模式 对称型 非对称型
  • 简介:行政诉讼是国家处理行政案件的一项法律制度,通俗地讲就是“民告官”的法律制度,它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行政诉讼法于一九九0年十月一日实施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大批行政案件,从而维护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了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高效运作,充分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健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实施行政诉讼的时间较短,

  • 标签: 行政诉讼模式 改革 民主法治国家 行政管理活动 民主法制建设 法律制度
  • 简介:<正>莫晓芙(以下简称莫)。《中外法学》1989年第6期发表了袁红冰,徐友军的对话录,題目是"对我国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认识"。你是否看了?李心鉴(以下简称李);看了。北大未名湖畔青年学人的漫谈,挺有意思。莫;他们谈了不少问题,其中的一个问题还比较新,这就是刑诉中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关系问题。李:说比较新,在国内确实.而在国外,很多年以前它就是一个倍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了。在日本,它关系到刑诉制度的指导思想、目的、现代特色等刑诉法学中最重大的问题。莫:有那么严重?我对这个问题在国内刑诉中的表现挺有兴趣,你能先谈谈它在日本是怎么回事吗?

  • 标签: 正当法律程序 实体真实 日本学者 刑诉法学 被告人 真实主义
  • 简介:良好而优美景观构成现代人居环境的重要因素,当代社会与景观相关的纠纷亦随之增加。景观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如果从公私法分立角度看,一般是适用公法规制而拒绝私法救济。但现实中,囿于公法缺位,以及景观保护的重要性,私法解决路径成为必然选择。通过分析景观纠纷对于所有权、人格权以及习惯规则的适用,发现其要实现私法保护仍存不足。只有在承认景观利益具有客观价值基础上,将其纳入侵权法调整对象的范畴,才能为私法救济的实现提供一定可能性。

  • 标签: 景观纠纷 人格利益 地域习惯 景观权环境权
  • 简介:《民法总则》之所以最终采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法人元分类,一是对《民法通则》传统的继承,二是为解决实践中的非营利法人问题,具有合理性。营利法人的一般规定实质上发挥了商法典总则的部分功能。法人分类与法人形态法定主义有密切联系。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分类是法人的构造维度的分类,两者之间的差异在减少,甚至存在重叠。中国非营利法人立法中存在体系的叠床架屋和治理的空心洞的困境,我国应制订一部《非营利法人法》,以弥补这些缺陷。《民法总则》中“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存在内在矛盾,不是一个成功创新,非法人组织的本质就是法人。信托也是隐蔽的法人。法人是社会自组织的工具,立法机构应在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元分类下,将各类“非法人组织”纳入两类法人。应当将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赋予法人资格,改造为无限公司。民法典最终应废止“非法人组织”的概念。民法典不应吝啬法人的供给。

  • 标签: 法人分类 非营利法人 社团 财团 非法人组织
  • 简介:TPP知识产权规则显失平衡并缺乏可持续性,不能有效减少知识产权贸易和投资壁垒,在世界范围内难以得到推广,无法作为未来国际知识产权谈判的范本。TPP知识产权规则与我国国内发展需求不符,与我国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再平衡理念相悖,实践也已证明TPP式知识产权规则在国际上行不通。我国并没有支持TPP知识产权规则的合理理由。我国国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应当走适度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须厘清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其保护强度须保持在激励创新的必要限度内,知识产权制度设计须为社会公众保留足够的创新空间和竞争空间。同时,我国需要进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在国际上,我国应当以RCEP和"一带一路"为契机和平台,主动掌握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完成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接受者"向"制定者"的转变。积极推动RCEP和"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规则走开放、共赢和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未来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发展指明路径。

  • 标签: TPP 知识产权规则 我国选择
  • 简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担负着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双重使命,因此与人权的关系可谓最为紧密。而作为国家运用刑法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方针、策略和措施的刑事政策,则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的执行等均具有导向功能,刑事法律的整个运作过程无不体现着刑事政策的价值追求,刑事政策应当坚持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来确保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时不至于使犯罪人和其他无辜者的人权受到侵犯,以充分发挥刑法“人权保护的大宪章”的作用,理应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笔者认为,在尊重和保护人权已成为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宪法已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今天,刑事政策必须坚持以保护人权为最高价值追求,国家运用刑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才得以全面实现。

  • 标签: 人权保护 刑事政策 价值取向
  • 简介:现行劳动法对劳动者兼职的限制,不仅与劳动力市场对人力资源的灵活化配置要求相悖,也难以从一仆不事二主的雇员忠诚理念,或诚实信用原则下的合同附随义务负担中得出具有信服力的解释。市场经济下,作为劳动力资源载体的劳动者应享有兼职的权利。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基于诚信原则而非基于主仆关系或隶属关系,对用人单位负有忠实义务,但该义务范围不宜扩张。兼职应以不过分减损劳动力,影响劳动者本职工作的完成为限。不当兼职的,不宜作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或对兼职单位予以追责。对不当兼职惩戒时,应酌量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并遵循正当程序,以防权利滥用。竞业禁止的适用不宜扩大至普通劳动者,或将兼职视同竞业。劳动者兼职时,对用人单位、兼职单位应履行及时通知或告知义务。应将兼职形成的法律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并以部分工时立法改造现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作为规制兼职劳动的路径选择

  • 标签: 兼职 忠实义务 竞业禁止 非全日制用工 部分工时
  • 简介:各种诉讼时效效力立法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所采概念用语和时效援引规则的配置两个方面。各种立法模式的共性大于差异,对于诉讼时效届满的直接效力,各种立法模式均规定由义务人取得抗辩权或援引权;对于行使抗辩权或援引权的效力,各种立法模式的规定基本一致,具体体现为强制执行力的丧失、自愿履行不得要求返还、抵销的适用和对从权利的影响等。我国"民法总则"应立足于各种诉讼时效效力立法模式的共性,参酌本国相关理论和实务经验作出相应的规定。

  • 标签: 诉讼时效效力 立法模式 诉讼时效届满的直接效力 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