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董开军,男,汉族,1962年12月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祖籍山东巨野,法学博士,研究员;1985年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博士毕业,2003年至2004年作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
简介:一、引言在清末"民权"、"民权议院"大行其道之际,实际上另有以"教权"为核心的议院观在萌发,只是未能成长便已夭折。但作为清末议院观的内容之一,却不容忽略。所谓以"教权"为核心的议院观,乃由宋育仁主导。
简介:刚才听了各位理事提的意见,我觉得非常好。省司法厅是受省委政法委委托管理省法学会工作的职能部门,如何加强管理指导工作我们回过头来还要再作一些研究。从法学会的角度来讲,我认为重点还是要在“活跃”两个字上下功夫。这几年王骏同志主持法学会的工作,法学会的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对此大家都有切身的体会,
简介:私法自治或意思自治并非民法追求的唯一目标。民法所关心的毋宁是多种价值的协调共存。同时,法律效果来源于法律规范这一事实与私法自治并没有必然的冲突,相反,法律规范往往是私法自治的保障。哲学诠释学有特定的理论预设和论证目标,它对民法学的意义在于其提供了一种思考问题的立场和反思能力,而不是方法论。因此,用游戏概念来阐述意思表示的解释过程并没有规范性的内容,也不能更好地促进私法自治。
简介:榆林市苏州中学原名榆林市第三中学,坐落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塞上古城榆林,1998年在苏州市人民政府的援助下,学校扩大了办学规模,改善了办学条件,引进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由初级中学扩建为完全中学。并更名为“榆林市苏州中学”。2003年12月被榆林市教育局确认为市级“重点高中”,
简介:万般因缘,清末变法修律以来,我国法律移植走上大陆法系法制的道路。这固然是因为师法日本多有各种便利,但其后效如何仍有商榷之余地,故有董康于20世纪20年代起力主效法英美,亦有居正于30年代起多般反思借鉴英美。此乃必然乎,偶然乎?民国司法改良者是否对最初的路径选择产生过质疑与动摇?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良司法路径选择有何异同?作为北洋与南京政府司法代表的董康与居正何以会主张“效法英美”?
董开军院长
宋育仁“教权”议院考论
陈伟雄厅长在省法学会六届五次理事会上的讲话(摘要)
三段论、私法自治与哲学诠释学——对朱庆育博士的一个反驳
办特色学校 育一流人才——创新发展中的榆林市苏州中学
试比较董康与居正法律思想中的司法改良路径选择——兼论民国中后期司法改良中的“英美化”与“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