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版权内容过滤技术的进步,将使得版权侵权的预防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网络安全港规则已经成为充分利用这一技术的法律障碍。著作权法应适当修正这一规则,引导网络服务商与著作权人合作建立合理的版权内容过滤机制,自动识别和阻止用户的版权侵权行为。这将节省著作权人监督网络和发送侵权通知的成本,也降低网络服务商处理侵权通知的成本。通过设定合理的技术过滤标准,辅以配套的人工纠错机制,网络服务商能够将技术过滤的出错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对网络用户的合理使用、言论自由等造成实质性影响。
简介:具有贴片广告过滤功能的浏览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自其出现以来便引起了各方的争论和探讨。目前立法和司法呈现出来的态度均倾向于肯定其不正当竞争的性质。但就司法以一般性条款作为判断标准进行论证过程中的理论和逻辑支撑以及如此定性对广大消费者群体和技术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来看,其做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均显不足。在处理新型技术类竞争纠纷时,应当对损害程度、公众利益以及市场发展等因素加以考虑。
论网络服务商版权内容过滤义务
浏览器过滤贴片广告功能的不正当竞争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