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农业属于社会效益大的基础产业,需要增加投入进行保护,而我国农业发展中却存在投入不足和增加农业投入积极性不高的现状,要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确保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
简介:我国农业基础地位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农业固有的弱质性、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中国不利于农业的特殊国情和体制。农业立法应当针对这三个方面的挑战,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排除这些因素对农业基础地位的影响,确保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
简介:缺乏契合农业面源污染的自然一社会特性的制度是我国农业面源污染规制失灵的根源。矫正农业面源污染规制失灵的出路在于构建契合农业面源污染自然一社会特性的规制制度,强化规则的适应性、可操作性与可监督性。
简介: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以互利为基础的、自治性的生产经营组织.其作用正越来越受到重视,也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尽管农业合作社是生产经营组织,但其与公司在营利性和成员权利方面存在着很大不同;与集体经济组织在产生原因和目的以及成员边界等方面也不相同.因此,农业合作社是一种既不完全同于公司、又不同于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法人.承认这种特殊性,是保证合作社法的具体规则得以科学、合理安排的前提和基础.
简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内涵,需要法律推进其健康发展。为了化解农村劳动力要素流动与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正成为现实抉择。通过改变命令控制性法律规制或软法之治的传统做法,政府和市场合力推动基于社会可接受的法律激励机制,能够更好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外部性问题。为此,应利用“激励-制约”的范式框架,构建以土地、户籍、财政等为制度工具,充分保障农民权益和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现路径。
简介:农业法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法律张京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已于1993年7月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统揽农业的基本法律。它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依法管理农业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阶段。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
简介:中国农村改革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是从责任制度到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产生的一项重要成果是赋予了农民财产权利。在此基础上之上,中国农村改革下一步制度演进的逻辑走向应是从财产权走向企业制度,从形式上体现为从承包农户到家庭农场的制度演进过程,而以个人独资企业为基本企业组织形式的家庭农场则是中国农村主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适选择。
简介:镰刀湾乡地处白于山区,辖13个村,69个村民小组,2497户,9760人(其中农业人口9589人)。总面积23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7155亩。有学校12所,学生1750名,有卫生院1所,医护人员15名。2004年,全乡田内生产总值3143万元,财政收入228万元,人均纯收入1750元,人均生产粮500公斤。
简介: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在于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城乡资源要素对接对流。通过农地经营权信托和农产品消费信托的复合构造,将京津具有优势的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优势有效对接河北优势的农地和劳动力资源,不仅优化农业要素资源配置,亦连接生产和消费、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但是作为制度创新,既有立法对其付之阙如,当务之急是夯实法律根基,着眼于信托财产登记、受托人风险保障和激励机制等制度构建。
简介: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框架下的农业补贴,在我国主要是指国内支持。本文通过分析《农业协定》的相关规定和我国的立法现状,结合我国农业补贴现状对立法的需求,总结欧盟改革和美国立法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提出以下完善立法的建议:(1)采取制定一部农业补贴综合立法,辅以配套条例和细则的分层立法模式;(2)综合立法应以规定长期目标为目的,其规定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配套立法以实现短期目标为目的,其具体实施方案应便于修订。文章同时对若干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简介:<正>以贪利为目的的的擅自使用国家和社会的运输工具、机器或者机械是取得剥削收入的一个相当常见的渠道。出于贪利目的而擅自使用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设备在表面上似乎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是,这样的行为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在全国来讲,这些行为的总和使国家与社会组织遭受着极大的物质损失,如非法使用机器和机械会给生产计划带来损失;国家运输工具在许多司机个人使用的情况下脱离了社会生产范围;白白烧掉了数千吨燃料;设备折旧得不到补偿;国民经济、商业企业、社会供给所需的商品和其他货物得不到及时运送;
简介:金融“资金之用于农业者,即谓之农业金融”。农业金融制度对于农业经济之发展至关重要,正如孙中山所言,中国“东南是收获,不见其丰,西北之荒芜,一如其故,此无他,无特别金融机关以为之融通资本故耳。”近代农业金融制度发迹于西方,我国从清末开始仿行西制,历经北京政府,在南京政府时期出现了较大的发展。
简介:边缘法学:法律语言学国际研讨会于2005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江西农业大学胜利召开,此次会议对我国法律语言学二十五年的发展历程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提出了新的研究思路。会议由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举办,江西农业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所承办。
简介:<正>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在生产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国际技术贸易正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在国际技术贸易中,不论是通过贸易途径还是通过经济合作途径进行的技术转让,其技术内容又包括两部分:一是专利技术,二是专有技术。目前,对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是切实有效的,不仅世界各国大都已颁布了《专利法》,而且在国际上还有诸如《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文件。而专有技术不论是各国国内立法,还是国际立法,尚未有一专门法律对
简介:<正>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技术是独立存在的知识形态的商品,技术市场是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技术商品交换范围的日趋广泛,各种形式技术市场的陆续出现,技术合同作为技术商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的法律形式,其地位和作用便日显重要。它通过其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之间的媒介作用,使生产的要求及时成为科研课题,使科研成果不断转化为新的生产能力,从而成为贯彻执行“经济
简介:电子签名是电子商务中不可缺少的鉴别交易者身份的手段,实现电子签名有多种技术。电子签名的立法可划分技术特定、技术中立及折衷型三种模式,技术特定模式将数字签名作为法定技术,技术中立模式则不规定将特定技术作为法定技术而仅规定广义的电子签名概念;折衷型属两者的结合。
简介:刑事技术、刑事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作为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和阶段的产物,因其自身技术手段应用的结果被理论与实践模糊与混用而衍生弊害,影响了“侦查的科学化”、制约了“审判的科学化”,甚至阻碍了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深化。对其模糊而混用的成因与流变进行追溯、考察发现,对它们在技术涉及的范围、可靠程度及其结果的功能上的差距,应当予以区分。在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过程中,除应对刑事技术、刑事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在理论上作出初步界分外,还需要建立司法鉴定技术准入制度及淘汰制度、刑事技术鉴定向司法鉴定的转化机制以与之调适。
简介:<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经济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战后的日本,在科学技术方面大大落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因此,日本坚持以引
“入世”后的农业
增加农业投入的立法构想
农业基础地位面临挑战的法律对策
试论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论农业面源污染规制的失灵及其矫正
论农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法律激励机制构建
农业法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法律
农业家庭经营模式:从承包农户到家庭农场
安塞县镰刀湾乡2005年农业农村工作汇报
京津冀农业产业协同发展信托机制的法律构造
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我国农业国内支持立法的完善
擅自使用运输工具、机器或者机械的责任
宪政视角下的南京国民政府之农业金融制度史论——从地权理论到制度文本
边缘法学:法律语言学国际研讨会10月30日在江西农业大学召开
试论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专有技术保护
论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特定与技术中立之争--电子签名立法模式之比较研究
刑事技术、刑事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关系之考量
评介日本技术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