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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大幕开启。继广东、北京、上海、陕西等地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国家发改委等多个中央部委近期也向社会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虽然公开的项目有所增加,但从整体看,大多数预算报告按功能分类,内容粗疏,普通公众难以看懂。

  • 标签: 预算公开 制度障碍 部门预算 国家发改委 功能分类 预算报告
  • 简介:预算法的基本原则一直为财税法学界所关注,但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以宪政下的公共财政为背景探讨预算法的基本原则,旨在从预算法的本质出发,从财政法体系和预算法的内在逻辑解读预算法的基本原则。

  • 标签: 预算法 公共财政 法的本质 内在逻辑 法学界 财政法
  • 简介:从主权在民的宪法文本和现代财产权最新理论出发,预算权既体现国家的财产权,也包括公民的财产权利,是基于预算权利的权力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其核心是对预算权力的控制。对预算权概念的重新构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对新预算预算权的配置。预算权通过预算透明度规则、预算平衡机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预算监督制度、人大预算权力配置、财政问责制的建立从而重构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 标签: 现代财产权 人民主权 公共财产法 预算权利 预算权力
  • 简介:<正>美国属联邦制国家,实行功能性的三层预算管理体制,即联邦政府预算、州政府预算、地方政府预算(包括县和市政府预算)。各级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均有严格的法律制度。本文拟对美国联邦的预算法律制度作一简略的介绍。

  • 标签: 预算法律 预算局 国会 联邦预算 预算委员会 编制预算
  • 简介:预算法定是预算民主的产物,其形式意义在于保障支出必须且只能在预算规定范围内进行。然而,在预算法的制度框架之下,形式意义的预算法定面临失灵的困境,预算对支出失去约束效力。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放松了对预算执行者具体支配资金的行为约束,拓宽了预算事前授权的范围,与此同时将规制重心转移至预算资金使用的重大变动、预算执行过程以及影响预算执行的外部因素上,使预算效力重新得以实现,并确立了立法者与执行者预算权配置的新的平衡点。我国《预算法》的修订应当以实质意义的预算法定为方向,建构适应其要求的制度体系,扩大预算授权范围,确立预算变更的多元可控机制,规定绩效预算的基本框架,制定宏观总额控制规则。

  • 标签: 预算法定 形式意义 实质意义 预算约束 预算支出 《预算法》修订
  • 简介:预算领域较为普遍存在的预算倒副现象、失衡现象和隐性腐败现象,有其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根源。但预算法制的不健全,导致预算编制运行机制为严谨、预算执行制约机制失控以及预算违法责任机制缺乏足够威慑力,是其根本所在。因此,预算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必须围绕此三环节来全面展开。

  • 标签: 预算监督 编制运行机制 执行制约机制 预算法
  • 简介:我国近代意义上的预算制度起始于清末筹备立宪。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十九条第二项即是“议决临时政府之预算决算”。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准宪法意义上建立了明确的国家预算制度。1913年第一届国会设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九十八条是预算制度的基础性规定:“国家岁出岁入,每年由政府编成预算案,于国会开会后十五日内,先提出于众议院。参议院对于众议院议决之预算案修正或否决时,须求众议院之同意。”1914年3月2日,北洋政府公布了《会计条例》,10月2日又在其基础上公布了《会计法》。该法第六条规定预算执行前提交立法院审议才生效,非因必不可免及本于法律或契约所生之经费,则不可以追加预算,体现了预算的法制性和权威性。

  • 标签: 预算年度 法律制度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会计法》 预算制度
  • 简介:预算的概念及其特征是预算法中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但令人遗憾的是。法学界对这两个基本问题缺乏研究,现有表述只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而修订和完善《预算法》,首先必须对此加以重新认识和探讨。

  • 标签: 预算 预算法基本问题 控权
  • 简介:在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财政预算的法治化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要真正充分实现财政预算的法治化,就必须准确把握预算法的双重法律属性。预算法具有经济法与宪法的双重法律属性,两方面的属性统一于当前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之中。充分认识并把握预算法的这种双重法律属性,对于科学构建预算法理论体系、合理安排我国预算法中的相关制度、妥善解决预算法实际运行中的各种实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预算法的双重法律属性,财政预算法治化就是要分别在宪法层面和经济法层面加强财政预算法律制度完善。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在宪法和经济法的框架体系之内,探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财政预算法治化路径,应当是我国今后财政立法工作的努力方向。

  • 标签: 国家治理 预算法 双重法律属性 宪法 经济法
  • 简介:在各国预算体系中,“省”这一最高层级的地方预算单位承上启下,连结中央政府和省以下地方预算级次,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如果政府间税收竞争超过合理限度,就有可能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破坏利益分配公平,法律规制税收竞争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而法律规制路径的设计则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亟需理论研究支持。就我国而言,省级预算单位交错充当四重截然不同的法律角色:既包括省以下税收分成规则的制定者、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政策的执行者、省内税收竞争正当与否的裁判者等基于权力的角色,又包括省际或部省县税收竞争的参与者这一源自权利的角色。法律规制税收竞争之所以可能,主要经由规范创制与行为限禁的复合路径,以系统规制发生机理迥异的省内、省际和部省县税收竞争。改进税收分成规则可以避免税收竞争过度,而限制或禁止有害税收竞争,则有助于维持税收竞争秩序。

  • 标签: 税收竞争 省级预算单位 法律规制 法律角色 规范创制 行为限制
  • 简介:预算外资金是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自行收取和安排使用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它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规定疏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专项基金和其他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是预算内资金的补充。因此,一定要把这种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家财政体制,及时制定专门的《预算外资金法》,把预算外资金忙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同时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并

  • 标签: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预算外资金 监督机制 立法
  • 简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批准而使国家计划和预算案具有法律效力,是保证政府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文以对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计划、预算案的审查原则、审查效果的考察,以及与其他一些国家的财政预算审查方式的比较研究为基础,分析了我国目前审查计划、预算案方式存在的两方面问题:一是计划、预算案编制本身缺乏系统、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同时与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矛盾;二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审查程序不健全.最后,作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比较现实的改进建议.

  • 标签: 预算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计划 审查工作 预算草案 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