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排除合理怀疑"引入到"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中。"证据确实、充分"的客观化要求与增加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在认识论维度和价值维度上存在较大差异。前者确立的是"真"之条件;后者表达的是"真"之信念。前者实质是一种本质主义和还原主义;后者则以社会建构论为真理观。"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没有完全摆脱客观真实的情结。"排除合理怀疑"的引入有助于回归证明标准的本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有效适用需要"以审判为中心"的程序性保障。
简介:为了给犯轻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因短期羁押造成交叉感染,防止因犯罪的印记影响其工作生活,我国修改后的刑诉法设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实行“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其运行应该从适用标准、所附条件、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效力、帮教考察等方面予以细化规范。
简介: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加快新农村建设,重视“三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民轻微犯罪问题突出,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阻碍构建和谐社会的消极因素。因此,应对农民轻微刑事犯罪进行研究,探索建立农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维护农村的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简介: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细化了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的若干情形,对于司法人员正确把握逮捕必要性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围于司法规范内容的有限性与案件事实无限性之间的张力,办案人员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形成了自身的“司法经验”。通过对某基层检察院的100个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归纳,发现这些“司法经验”存在五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为此,建立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将社会危险性的各种规范予以量化,按照一定的规则,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大小,实现评估因素、评估程序的标准化和客观化,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简介:在危害结果是犯罪对象的转化形式且发生了法定危害结果的对象错误案件中,行为构成犯罪既遂只要求法定的主客观要件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而不要求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内容完全符合.行为人对错误的对象持何心态与对象错误案件的定性无关.行为人只实施一个故意杀人行为,不可能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名,因而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本文还就犯罪客体、主观罪过等相关理论问题提出了若干个人见解.
刑事证明标准的维度分析
试论附条件不起诉之适用问题
农民轻微犯罪附条件不起诉问题研究
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评估模式之构建
对象错误条件下犯罪既遂的认定问题研究--对一例故意杀人案的定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