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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虚拟财产是网络游戏软件中的软件模块运行时显示在电脑屏幕上的影像,它不是劳动创造的,没有价值,不属于财产。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的交易违背价值规律和价值交换规则,扰乱金融秩序,严重违反金融法。保护虚拟财产,将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犯罪化,不但遏止不了虚拟财产盗窃案,反而会适得其反,引发更多这样的案件,并且会诱导更多的青少年和社会精英加入游戏队伍,造就职业玩家,催生网络劳工,造成人才的巨大浪费,还会使国家金融体系遭受重创,引发通货膨胀。因而,法律应将虚拟财产严格限定在虚拟世界,严禁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的交易,并应增加虚实交易罪。

  • 标签: 网络游戏 软件模块 虚拟货币 虚拟财产 虚拟世界
  • 简介:有效惩治犯罪与避免伤害无辜,是刑事法治永远讨论不断的话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这种价值追求、现实选择与制度平衡的一个缩影,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遇到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制度问题的一个体现。关于“保护贪官”存在合理性的责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两弊之衡取其轻的功利选择,在司法实践中作为贪污、受贿等罪的兜底性规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关于面临“涉罪无辜”正当性的质疑,问题在于制度不足。因此,建立保证本罪正当性的“前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必要的。

  • 标签: 制度不足 “兜底”条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简介: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立案监督制度发挥了较为良好的功能和作用,维护了司法公正。但立案监督制度本身存在的法律条款粗疏简略、立法规定刚性不足等问题使立案监督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运行得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刑事立案和立案监督中设置的业务目标考评指标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产生了利益性冲突,由此而使双方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出现了刚性的抵触乃至柔性的对抗。因此,有必要对立案监督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造。应从规范执法的角度出发,从立法上完善立案监督制度,建构以质量为中心的立案监督考评体系。

  • 标签: 立案 立案监督 业务目标考评 利益冲突 机制确立
  • 简介:在刑法典中统一规定金融犯罪是妥当的。对于金融犯罪常见的采用列举的方式进行规定为叙明罪状,难免有疏漏之处。金融犯罪的法定刑幅度全部采用相对法定刑,符合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的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金融犯罪中的单位犯罪存在着立法思想混乱的问题。我国金融犯罪的客观方面应多采用混合情节犯以及堵截式规定。有些金融犯罪立法应当明确为目的犯。金融犯罪构成形态的立法设计不宜首选行为犯,而应根据具体犯罪危害的大小、中国社会的容量等因素出发选择行为犯或结果犯。

  • 标签: 金融犯罪 立法技术 立法完善
  • 简介: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优化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的配置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职务犯罪的新变化以及司法改革的大趋势使得给检察机关配置技术侦查权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但同时也应当对其有所规制。

  • 标签: 检察机关 技术侦查权 必要性 正当性 制度限制
  • 简介:科技强检是创“五好”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推进“五好”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手段。目前,有许多科学技术手段已被检察工作所利用。而应用最普遍的当属计算机技术。应用计算机技术提高检察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已经被实践所证明是有效的,也已成为广大检察干警的共识。但是,计算机技术在检察机关的应用仍然不普及,其功能利用不够充分。一、检察事业的发展,要求高水平的检察信息工作近年来,随着有中国特色检察事业的发展,检察信息工作在为领导决策反腐败斗争、决策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决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决策检察工作如何服务服从党的中心工作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检察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检察情报信息,如,举报线索,案源信息,社会治安的动态等等,这是检察工作的源泉;二是检察动态信息,如检察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各类检察统计数字,各类具体案件的办理情况等等,这是领导决策检察业务工作的参考;三是政策信息,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指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同级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这是检察工作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法律信息,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这是检察工作开展的准...

  • 标签: 工作水平 应用计算机技术 提高检察信息
  • 简介:基于犯罪预防需要,有必要在刑事领域就与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法律关系相似的不作为犯罪要素进行研究。网络技术措施是网络时代维权的重要手段,也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维护网络秩序的核心义务,应当在明晰相关技术环节的基础上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犯罪行为的司法判断规则。必须积极探索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的合理限制途径,在合理打击网络犯罪与保障犯罪嫌疑人实体权利之间,寻求刑法制裁合理扩张与限制的平衡。

  • 标签: 网络服务 不作为犯罪 犯罪要素 义务来源 技术措施
  •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规则定位上反映的是"程序理性"而非"实体理性",在法律效果上对辩方有利而非对控方有利,在事实认知上妨碍事实查证而非促进事实查证,它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体现了一国刑事司法的法治水平。目前我国严格运用证据排除规则存在十大技术难题,即定义难、辨别难、提出难、举证难、调查难、对质难、认定难、排除难、协调难和配套难。"两院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价值理性层面标志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实质确立。在技术理性层面是否解决或者部分解决了上述十大技术难题,需要将其15条规定逐条与上述技术难题进行对照分析。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十大技术难题 价值理性 技术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