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刑讯逼供问题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环节的重要职责,但实践中监督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需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科学、规范、明确的监督刑讯逼供的检察工作机制。首先要完善调查机制,拓宽发现刑讯逼供线索的渠道,规范调查程序;其次要完善制裁机制,健全包含程序性制裁措施和实体性制裁措施在内的制裁措施体系,强化制裁力度,规范制裁程序;第三要完善认定机制,正确把握刑讯逼供的构成要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建立分阶段、有层次的证明标准体系;第四要完善综合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侦查过程中涉及刑讯逼供的普遍性、类型性问题的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