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强制拍卖的性质和效率之争民事执行措施中的司法强制拍卖,与其说是国家执行机构"强制"实现债权人权利的公法行为,不如说是透过执行机构之手所实现的债权人的意志。因之,基于私法观而产生的执行强制,强制的渊源在债权人,而非国家,国家(执行机构)只是债权人的代理人,这一点构成了执行活动正当化的依据。据此,强制拍卖自然也要体现彻底的债权人意思主义,以债权人对债务人责任财产所享有的变价处分权为中心来构筑私法化的强制拍卖理论。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民事诉讼法的公法化趋势,在德国,民事强制执行也逐步由债权人"私的执行"发展到全面的"官执行"。执行机构取代债权人的地位,独占了对于债务人的强制执行权,债权人基于实体权利取得了对执行机构的执行请求权,强制执行公法化开始抬头。由此强制拍卖理论中的债权人意思主义遭废弃,而代之以执行机构独享的拍卖处分权。1897年德国《强制拍
简介:<正>公司自治源于私法自治,私法自治的主旨是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意志,自由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司作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提高竞争能力、获取高额利润,公司需要被赋予更大的自由空间来进行自我管理与对外交往。2005年《公司法》的颁布适应了这一潮流,本着"放松管制、保护自治"的立法态度,将大量强制性规范放宽为任意性条款①,赋予了公司更大的自治空间。然而,在现代私法公法化的大潮流中,公司法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现代公司自治体现了私法公法化的特征②",在强制与自治的博弈中,如何确定公司自治的边界值得关注与研究。
简介:稿费是什么?稿费是钱呗!是的,稿费是用货币支付的,货币是钱,但是稿费不仅仅是钱,作品是智力创作的成果,使用了作品,就要支付稿费,稿费是文化人劳动果实的收获。所以,才有了下面记者董侠的《那一点尊严》,才有了老作家“三角稿费”鼓励高中生写作的记事,才有了出版编审《稿酬与稿愁》的感叹,也才有了作家二月河《版权收入超过千万》的报道。社会在发展,观念在进步,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就作品的付酬作了专门规定。稿酬从本质上说是对创作性劳动的承认,对创作支付稿费,是对文化人格的尊重,稿酬,也是一种尊严。认真地执行稿费制度,是整个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写出自己“稿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