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陶鑫良教授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与法律服务已经整整三十年,现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温州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等;兼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他曾获“全国专利工作者个人”、“全国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全国知识产权最有影响力的人物”等荣誉;也曾被评选为“上海优秀民事代理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2014中国知识产权诉讼律师最高奖项‘业界贤达'”(钱伯斯国际著名评估机构)和“ALB2015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亚洲法律杂志ALB)等。而在陶鑫良教授的微信和微博之醒目位置,都能看到他“知识产权过河卒,文学老年梦中人”的自诩。最近记者好不容易才联系上并采访了他。
简介:1.国际图书馆员协会联合会(IFLA)代表世界图书馆、信息服务以及接受此类服务用户的利益。2.图书馆是印刷、模拟或数字形式信息的主要购买者。3.国际图书馆员协会联合会认为,信息提供商的经济利益必须与社会获取知识的需要相平衡,而图书馆在该平衡中起着关键作用。4.数字环境有利于社会所有成员获取信息,特别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社会成员以及社会弱势群体获取信息。然而,只有知识产权法以有效的限制和例外继续保持这种平衡时,上述情况才会出现。5.国际图书馆员协会联合会认为,服务于公众利益的版权限制和例外正在受到不断扩大使用技术保护措施和建立许可合同限制的威胁。
简介:稿费是什么?稿费是钱呗!是的,稿费是用货币支付的,货币是钱,但是稿费不仅仅是钱,作品是智力创作的成果,使用了作品,就要支付稿费,稿费是文化人劳动果实的收获。所以,才有了下面记者董侠的《那一点尊严》,才有了老作家“三角稿费”鼓励高中生写作的记事,才有了出版编审《稿酬与稿愁》的感叹,也才有了作家二月河《版权收入超过千万》的报道。社会在发展,观念在进步,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就作品的付酬作了专门规定。稿酬从本质上说是对创作性劳动的承认,对创作支付稿费,是对文化人格的尊重,稿酬,也是一种尊严。认真地执行稿费制度,是整个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写出自己“稿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