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上世纪中叶以来的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革命使版权法面临新形势。各国版权法在国际条约的引导下,稍作调整,即扩展适用于信息技术形成的新客体。对软件给予版权保护成为多数国家的立法成例,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新的固定和传播方式也已被版权法纳入调整范畴。
简介:就像众多视频网站多年来一直备受用户上传视频的版权问题困扰、深陷侵权法律纠纷一样,各家盒子今后也可能引发长时间版权战
简介: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分“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两种。同样的道理,作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也应当同使用人订立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授予或者取得专有使用权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
信息伦理与版权制度——对巴洛和斯多曼理论的评介和思考
“盒子们”的多诉之秋
“一稿多投”应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