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市近郊地区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集聚资本、消化产能、带动当地经济的作用,基本能够实现城市近郊地区的行政、经济和文化功能,在空间布局上也消解了原有的村镇分散式模式,向集中化、模块化转变。城市化是经济发展和文明提升的根本途径和发展趋势,但随着市场对于资源配置和空间架构的影响的深入,城市近郊地区在行政空间和经济空间的布局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比如行政区划划分必须与经济功能和其他地区同步的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也在全局上影响着城市化对资本和商品的消化,进而延缓城市化带来的经济增速。所以,通过整合与重塑,优化城市近郊的行政空间与经济空间的互动,对于促使城郊经济的良性运行,将城市化推向深入,不仅具有经济学意义,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学意义。
简介:地级行政建制,历史上主要是指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专员公署,目前除了指地区行署和盟,还包括地级市和自治州。本文将回顾地级建制在本世纪内形成和演变的过程,并概述它的现状和可能前途。一.二级制坯是三级制清代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层次最为繁复的一个朝代。在省之上设有总督,在省与县之间设有道、府、州、厅等,其中散州、散厅不辖县,与县同在一个行政层次,直隶州、直隶厅则与府同在一个行政层次。清末,全国共有分守道、分巡道84个[1];府205个,与府同级的直隶州77个、直隶厅64个,黑龙江省还有1个府级的兴东道,府级行政建制共347个[2]。直隶州与府的区别在于:前者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