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京大学的巩献田先生近年来有两大壮举:2004年10月15日,以他为首、185名北京学人联名向胡锦涛等最高领导人发出了一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学人呼吁书》,其中力陈中国的国企改革是如何违背宪法精神与人民利益,如何走入一个黑白不分而险情重重的法律盲区。据说,这次上书呼吁意义非凡,是继“郎顾论战”之后,国内学者首次从法律的视角分析国企改革的利弊。而就在前段时间,又传出一则与巩献田相关的热门新闻,他写于2005年8月12日的“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让从1998年开始起草,已经通过五次审读,本应在今年审议表决的《物权法》草案暂时搁置。巩献田开出了极为冠冕堂皇的理由:《物权法》草案违宪,是在鼓吹私有化。尽管很多学者认为这是在无理指责,但《物权法》的命运已然乏力回天,以至有人感慨:“物权法让此人给搅黄了。”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为维护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同时也为将来强制执行法的制定奠定了法律的基础。由于在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过程中,侧重于认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为民事诉讼程序,而忽略了与实体法的融合、衔接,加之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也疏于实体法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适用,致使诸多实体法的规定在民事强制执行中难以体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有些法律、法规应该作出修改和矫正,立即向《物权法》靠拢和《物权法》、融合和衔接,以保证执行工作的正确顺利开展。
简介: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