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7年6月6日─—一个着意挑选的日子。当红光实业董事长何行毅敲响股票上市的锣声,公司内外但凡知悉红光情况或与之稍有瓜葛者都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只是开市锣声余音犹存,上市半年,仅仅是“红光一闪”,这家公司即以前所未有的巨额亏损撼动了整个市场。公司在前3年盈利的基础上,在获得4个多亿的募股资金后,到1997年底仅半年时间竟亏损2亿元。这是一家什么公司?是怎样被推举上市的?上市半年巨额亏损,4亿元资金去向何处?,前几年业绩是否真实?何以筹得资金反倒亏损?重大事件为何隐瞒?公司到底还遮掩了哪些实情?……记者带着一个接一个的问题直飞成都,去了解红光的真相。匆忙上市:4.1亿尽收囊中红光如何上市是我
简介:税收流失是指在一定的税收制度条件下国家对所有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应征收而未征收到的税款。这里指所有经济活动,包括“地上经济”和“地下经济”。“地上经济”是指已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在国家有效控制范围之内的经济活动及其收入。与之相反,“地下经济”一般是指防止和逃避政府的管制、税收和监察的经济活动以及由此获得的收入。税收流失主要包括“地上经济”中存在的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避税,欠税造成的税收流失和处于政府有效控制之外的“地下经济”的税收流失以及因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费挤税等造成的税收流失。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属于国家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的税收减免不在税收流失之列,而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超越权限审批的税收减免或变相减免则是税收流失。税收流失有其内涵和外延。税收流失的内涵是,根据现行法律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在应征收而实际未予征收或未能征收的各类税收;税收流失的外延则主要包括: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吃税和包税、欠税、越权减免税。一、税收流失的内在成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其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即以最小的投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来获取最大的利润。我国的社会主义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