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治是一种善的状态,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它可以成为都会城市公共管理过程中的一种理念。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提出法治杭州应当依据杭州城市自身的定位,顾及国家法治建设的整体考量,结合发达国家城市法治发展中从“小政府、大社会”转向“强政府、大社会”的经验,从主体、行为、过程着手,立足可调、可控的程序性工作路径,在准确定位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实现政府工作理念和方法的重大转变。同时,针对现实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贫富差距、阶层转换、利益多元等状况及异化因素的出现,以创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多元一体的纠纷解决机制为要务,转变单纯依靠“静态”的制度来解决问题的思路,在让多方参与的互动过程中谋求法治杭州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