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企改革备忘:1958-1978年期间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是“下放”,即把中央企业层层下放,归地方政府管理,在1958年和1970年有过两次规模较大的“企业下放”。1978年起首先在重庆始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继而到1980年,这项试点扩大到全国的大部分国有企业。具体做法是:简化计划指标,扩大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制度,建立三项基金,用物质刺激约束企业的自主决策。80年代初期在强调企业经营责任制的同时,对首都钢铁公司等少数大型企业进行了承名制试点,1987年决定全面企业承包,使实行“包死基数,保证上激,多收自留,欠收自补”原则的承包制成为当时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形式。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国有企业中建立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接着,《公司法》颂布,于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化改革进入实质阶段。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与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有了很大的成绩,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大幅度增加,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然而,随之而来的市场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做好进度管理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施工任务,让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促进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