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20年来。我国工业供地方式随着市场化的大潮律动。然而,与商业、居住及其他经营性用地相比.却明显滞后。直到20世纪末,相当多的工业用地仍然以划拨方式取得,其中既有老的国有企业占据的存量划拨土地,也有以各种名义“挤进”国家规定的可划拨供应土地范围的增量工业土地。2001年,国土资源部出台新的《划拨供地目录》,在原有的10个行业划拨用地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删除了煤炭等行业,重申了营利性、非国家重点扶持的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应当有偿使用。尽管如此,进入有偿使用的工业用地仍游离于土地市场之外,协议出让几乎成了工业用地有偿使用的唯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