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问题2005年,某市办企业A以划拨方式取得地块C进行工业园区建设,后因资金问题,未进行建设而闲置。2008年,企业A与民办学校B签订了出租协议,将地块C以每年80万元租给学校B,租期15年,约定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期。此后,学校B在地块C上进行了教学楼等配套设施建设。2013年,该市政府对闲置土地集中清理,认为地块C原为划拨土地,未按照划拨土地用途进行经营,决定收回地块C,要求学校B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并退出该地块。
简介:<正>初春三月,大地复苏,绿草返青,杨柳冒芽,空气中浮动着欣欣然的生命气息。那些生活在都市里热爱自然、热爱植物的人们,又开始播撒种子,准备迎接浓浓的绿意和丰硕的收获了。但是,对于许多承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说,又迎来了一轮劝阻和制止业主或使用人侵占绿地随意种植绿色植物的艰难工作期。
简介:<正>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为《物权法》),该法律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不仅明确了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还对住宅小区道路、车库、绿地等建筑物区划内公共空间进行了归属界定。这就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对这些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空间进行占有或牟利,否则有关部门可对这种行为给予处罚。
简介:2009年12月17日“以案说法”版《打井破坏地质遗迹,该由谁处罚?》居住在地质遗迹保护区温泉上游的王某擅自在自家院内打井,造成温泉水质污染。国土部门有权处罚王某擅自打井的行为。
企业,你有权拒绝随意检查
划拨土地能否随意转让改变用途
业主侵占绿地随意种植怎么办
《物权法》明确小区公共绿地不能随意圈占
自家院内也不可随意开采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