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2月15目,在人们的热切期盼中,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财政部令33号、财会[200613号、4号),从而一举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与国际趋同。这是我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在持续不断进行的会计(含审计)改革的基础上,完成的一次历史性跨越。正如财政部副部长、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楼继伟在10月8目在京召开的会计准则委员会暨中国注册会计9币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所讲:“财政部2006年初发布的企业会计和审计准则体系,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提升了中国会计、审计的国际地位。”Alliott集团执行董事DavidAlmond先生在接受《中国财经报》记者时说:“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将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提升中国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地位。目前,全世界范围内都在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中国的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程度很大,这意味着中国在会计准则建设的道路上步伐迈得很大,已经跨入国际会计准则大家庭的行列中。”
简介:关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主体资格是否存续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有着不同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10条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法经[2000]23号函答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法经[2000]24号函答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巾,指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两部门之所以会产生不同的意见,在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企业法人的市场准入或退出的标准(标志)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