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开征社会保障税,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内容。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础,及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社会保障税的功能社会保障税是指为社会保险制度提供资金来源,以各类企业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收。社会保障税在税收收入方面对经济波动的反应比较迟钝,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税的累退性质。由于社会保障税采用比例税率,当所得波动时税收收入的波动充其量与之成比例。在经济繁荣时期,对于工资收入已超过社会保障税最高应税
简介: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首要标志是保证支付。受保人一旦拥有享受某项社会保障津贴的资格,那么他一定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足额支付。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终端应当保证这种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否则,就意味着基金运行的“出险”,会导致支付危机乃至制度崩溃,进而引发社会动荡。从这个角度,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亦可视为一种准金融制度,它以信用为基础,要求基金在财务上具有可持续性。这种基金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是就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而言的,基金财务的可持续性,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生命线”。其实现程度进一步取决于人口结构变动,社会保障机制设计的科学性,政府的政策保障和财政资助力度等一系列因素。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在整个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财政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对象的待遇水平,社会保障资金规模日益庞大。如何分配好管理好监督好社会保障资金,成为财政社保工作者面临的严峻考验和挑战。带着这个命题,笔者于2007年3月至6月对全省7市地的社会保障资金分配与监管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