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中国建立后的审计,从时间上来讲,在这里主要是指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1982年,假如去掉“文化大革命”,则到60年代中期,共计17年时间。一、监察机关负有审计职责(一)历史回眸。1、我国历代王朝的监察机构皆兼有审计职能。除周朝以及秦汉的御史大夫和清朝的都察院是一家独掌审计、监察职权外,比如,隋唐宋元的御史台与明朝的都察院以行政监察为主,同时兼理部分审计工作;2、中华民国的监察机构也兼行审计职权。按照广州国民政府公布的《监察院组织法》,于1925年8月成立的监察院第二局掌理审计事务。次年10月4日,第二局改为监察院第二科掌理审计事务。1927年11月5日,第二科改为监察院第三司掌理审
简介:2013年11月25日凌晨3时40分,一代会计大师、著名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教育家,新中国会计教育事业开拓者和会计准则奠基人葛家澍教授,安详辞世,享年93岁。葛家澍教授一生潜心学术研究,刻苦钻研,独立思考,追求真理,是引领和推动中国会计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的先行者和拓荒者。为弘扬葛家澍教授丰富的学术思想,葛家澍教授众弟子合力撰写本文,全面、系统地回顾了葛家澍教授的会计思想。本文的刊发,不仅是为彰显葛家澍教授对中国会计研究所做的贡献,更是为了启迪和鼓舞当代中国会计后辈,坚持葛家澍教授自由创新的学术思想,继承葛家澍教授执着求真的研究精神,励精图治,实现中国会计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