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紧急状态下为恢复社会秩序的平稳运行,公权力出现适度扩张的趋势,公民私权利克减,原有平衡状态被打破,政府紧急征用人力资源的行为恰恰是对人身自由权限制的体现。尽管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以劳务、服务为代表的人力资源是否属于国家应急征用客体范畴,但是基于实践的需要,征用客体扩展至人力资源有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依据,有效的配套救济措施应当在法治框架内予以构建。统一紧急状态下人力资源征用的立法规定,明确征用人力资源的程序和损耗的补偿,创新性地引入精神嘉奖与物质补偿相结合、拓宽内部救济与司法救济相结合,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下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简介:律师同志:我结婚两年以后,丈夫因病死亡,当时我已怀孕,考虑到各种原因,我做了流产手术,婆家人就以没有给他家留下根为由,强行将我的财产全部拿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现在我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和追回自己的财产?读者:刘秀琴刘秀琴同志:你信中所谈情况如属实,那你婆家人的做法极不道德,也是违法的。你在丈夫去世以后,有权决定中止妊娠,任何人无权干涉。婆家人认为没有给他家留下根,这完全是一种封建宗法思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婚姻自由和合法财产权。根据《婚姻法》第13条和《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你在丈夫去世以后,你本人的婚前财产和婚后个人所用的物品,以及婚后所得的家庭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均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有财产中的一半才能作为遗产,由你和公婆共同继承。现在你最好是先本着和睦相处、相互体谅的精神,对他们晓之以法,讲明利害,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亲属朋友或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帮助进行调解。如果他们继续坚持错误的作法,不退还强行拿走的财产,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