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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个结果
  • 简介:像薄薄的雾像淡淡的烟像轻柔的乐曲像朦胧的梦幻带着冬去的清冷带着春来的温暖带着殷殷渴望带着切切期盼滋润着傲冬的松竹滋润着复苏的草原 滋润着山川大地滋润着人们的心田春雨悄悄降临@山人

  • 标签: 温暖带 冷带 乐曲
  • 简介:将互联网视为传播媒介已是不争的事实,其跨越时空、覆盖全球、以多媒体形式双向传送信息和信息实时更新等特点,是其他媒体所无法比拟的。据悉,国内最大的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8848.net开通第二季度的在线总销售额约为820万元人民币,比第一季度增加了3.7倍,注册会员人数也从2万人增加到10万人,目前8848网站上销售的商品多达2万余种。

  • 标签: 中国 网上营销 电子商务网站 发展现状 经济效应 发展趋势
  • 简介:印度已冒出来一个主要是年轻人组成的中产阶层,他们已有能力享受过去只有该国的精英阶层才享受得到的奢侈生活。大学毕业生纷纷投身到各个三年前在印度几乎不存在的高薪行业:连锁零售店、快餐店、流动电话公司和服务公司,信息处理公司及美国跨国公司在印度开设的“后勤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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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长虹、联想等一大批中国知名企业,悄悄删掉了民族振兴的字眼;一个主要由非公有制人士和自由职业者组成的新社会阶层正在形成;台塑作为著名家族企业第一次选择非家族成员作为企业接班人……2006年,一些不起眼的甚至是微小的管理事件,比那些所谓的大事件,更好揭示出了中国企业的管理真相和历史进程。

  • 标签: 管理 中国企业 新社会阶层 自由职业者 企业接班人 知名企业
  • 简介:对在电影中看到熟知的品牌,我们已经司空见惯。好莱坞早已玩转这种把商品融入剧情的置入式营销。在《偷天换日》(Theltalian、Job)中。三辆经改装的MINICooper车盖过了帅哥、美女和精彩悬念,是电影的真正主角,许多人看了电影之后都想拥有一辆宝马公司的MINI车。2004年冯小刚的贺岁片《天下无贼》也让人对嵌在电影里的“广告”印象深刻。

  • 标签: 营销 影响力 COOPER MINI 2004年 宝马公司
  • 简介:现在有个新词“第三”挺流行,这是一个舶来词,其含义是,人们日常除家庭和办公室之外的第三个经常光顾的地方,多为酒吧、咖啡馆、私人俱乐部等处。它像家和办公室一样重要而不可或缺,人们要在这里社交、叙旧或放松消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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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扩大企业规模,或者在城市规划的大背景下无奈搬迁,又或者是新建印刷企业,当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租地和买的两难选择也随之而来。一种声音说:想怎么盖就怎么盖,我选买自建厂房,拿自己的向银行做抵押,我选买自建厂房,现在的地价飞涨,以后还能升值,我选买自建厂房……另一种声音说:买的钱太多,我选用租用厂房;买要审批,建造那么久,等不了,我选租用厂房;租厂房还能享受一些配套服务,我选租用厂房……看似简单的想法背后反映的是不同的投资理念,买和租地各有优劣,还是那句老话,适合自己的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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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只要地方政府抱着“土地财政”不放,愿意给开发商提供支持,调控就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只要调控一放松,房价就会以更决的速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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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们在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时候,很多时候要对一些违章行为说“不”,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劝诫。如果劝诫中。管理者态度生硬,措辞不当,容易引起当事人的逆反心理,效果适得其反。怎么能让员工愉悦听从劝诫呢?如果试着将劝诫用幽默的口吻表达出来,效果会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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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走商界多年,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许多傻的人都做了老板,而许多聪明人却总是为傻乎乎的老板打工?这不仅仅是几个人的难题,恐怕也是所有“诸葛亮”们的难题:翻开《二十四史》,从姜太公一路数下来:商鞅、孙武、苏秦、张良、诸葛亮、刘伯温一个个聪明人,都没有一个做成老板,按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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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土地征用”一词始见于1953年的《关于国家建设用地办法》,指的是政府为国家建设可以强制性地收取私有土地、公有土地的所有权或原国有土地使用者的使用权,并建立国家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此后几十年中,随着我国土地产权结构的演变,逐渐形成了一套富有中国特色的征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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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力求引起顾客对产品的兴趣,这是实现销售目的的关键.诱导顾客对产品的兴趣应该遵循一个循序渐进的原则.也就是说,顾客的兴趣是慢慢地成长起来的,因此,诱导顾客的兴趣也要一步一步来,决不可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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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多年前,曾经对邮电通信建设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的十六字方针就发端于江苏。今天,在推进中国百年通信史上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的国际标准TD-SCDMA的建设中,江苏确定了新的十六字方针,并响亮提出:“建设全国最好的TD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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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仲裁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但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导致了网上仲裁的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对确定网上仲裁的各方理论进行梳理,以期明确确定网上仲裁的原则及方法。关键词网上仲裁;仲裁地中图分类号D997.4文献标识码A一、网上仲裁的“缺失”就传统的国际商事仲裁而言,仲裁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连接因素,在确定仲裁协议准据法、仲裁程序法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或撤销等方面,有重要的作用。而因特网是一个全球性、开放性的技术体系,是由相互连接并使用特别计算机软件的计算机群组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因特网既是一个信息传输的渠道,又是一个虚拟的电子空间。它以电脑为交流的工具,打破了地域界限。我们可以把网上仲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传统的常规仲裁机构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开设的网上仲裁业务,这样,网上仲裁的仲裁还可以依照传统方法来确定。第二种情况是纯网上仲裁。提交在网上仲裁的案件,其程序包括仲裁申请和仲裁案件的立案、答辩或反请求、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或仲裁裁决的作出,均在网上进行。其本身的无国界性或无地域性决定了要对网络套用传统的规则非常困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说哪里是网上仲裁机构的所在。如果又找不到其他连接点,比如当事方没有约定仲裁,仲裁员凭借“善良及公允”原则来仲裁,没有明确适用某国法律,各方身处异地,仲裁全过程在网上完成,那么,在确定仲裁的过程中将会困难重重,甚至不能确定。这种情况被形象称为“仲裁缺失或落空”。二、确定网上仲裁的几种观点(一)以仲裁员所在确定仲裁仲裁庭采用独任制进行仲裁时,以独任仲裁员所在为仲裁,采用合议制进行仲裁时,以首席仲裁员所在为仲裁。此种确定方法中“所在”的确定存有很大争议,到底是住所还是居住地,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存有差异。此外,所在是仲裁程序开始时仲裁员所在,还是仲裁裁决作出时仲裁员所在,此种观点显然提供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此外现代社会生活中,仲裁员跨国界的频繁流动更加剧了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所在的不确定性。有学者将其缺陷总结为它破坏了法律的可预见性原则,导致当事人不能预见裁决将在什么法律体系下作出。(二)以进行仲裁的计算机服务器的地理位置确定仲裁在整个的仲裁程序中可能会涉及到多个位于不同国家不同地点的网络服务器,到底以哪个为准我们难以确定。“即使使用同一个网络服务商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在仲裁程序中,各种电子数据信息的传送也会通过不同的服务器,从而会经过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法域,一个仲裁员可以通过不同的网址利用不同的服务器发送信息从而进行案件程序,服务器所在同样难以确定。”况且这种确定仲裁的方法常常会使由仲裁确定的特地法律的选择变成随机的、偶然的事情,很有可能与当事人或者实质性交易没有联系,这样的确定方式是不合理的。(三)以仲裁员发送和接收电子信件所在确定仲裁这种确定方式同样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由于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的动作存在于虚拟的空间,因此无形的数据信息何时才能算做发送或接收成功以及该行为发生的确切地点不易确定。以收发电子邮件为例,是以网络邮箱服务提供者接收到信息的地点为准,还是以收件人电子邮箱所在或者信件下载保存的电脑所在为准,无法形成确定的结论。上述几种确定仲裁的方法,都是试图找出网络与地理位置间的某些因素,把网络空间地域化,以确定与特定法律的联系。这几种确定仲裁的方法看似非常的具体,但运用这些僵硬的规则实际上根本无法最终去确定一个连接点。三、网上仲裁的确定从上一部分可以看出,为解决这一仲裁“缺失”现象,学者们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确定网上仲裁的方法,如仲裁员所在说、服务器所在说、网址所有者或控制者所在说等。但以上方法都存在着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笔者认为,可以引人以下原则和理论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合意假定某一点为仲裁。这一点不必是仲裁发生的特定物理场所,而是因为法律赋予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权利而产生的效力。当然,虽然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但是选择应当在与案件有密切联系的场所范围内,如常设仲裁机构的所在、仲裁员或者一方当事人的住所或本国、开始仲裁等。2.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当事人没有合意确定仲裁的时候,由仲裁庭根据案件的需要依该原则确定一个仲裁。这个仲裁须与案件有密切联系,以便更好解决纠纷。在网上仲裁情况下,与此有密切联系的场所通常包括常设仲裁机构所在、开始仲裁程序、仲裁程序终结、仲裁员的住所或本国,等等。依据仍是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规定,如未达成此种协议,仲裁地点应由仲裁庭确定,要照顾到案件的情况,包括当事各方的方便。《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除当事人双方对仲裁在何地举行已达成协议外,仲裁地点由仲裁庭在考虑仲裁的各种情况后决定。从立法中可看出,这两个原则处于不同的适用层次。在一个案件中,应当最大化尊重当事人的意思,首先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合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没有假定一个仲裁,那么才能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由仲裁庭指定一个仲裁。3.“非内国化仲裁”理论仲裁非内国化理论是最近二十年发展起来的理论。目前已成为国际商事仲裁中令人注意的一种趋势。该理论认为,国际商事仲裁可以不受仲裁程序国法律的限制,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也不必由仲裁国的法律赋予。任何法院都不得撤销该裁决,但可以不承认该裁决的法律效力并拒绝执行。根据这种理论,国际商事仲裁可以不附着于仲裁而四处“漂流”,即没有“国籍”。尽管仲裁会受所在法律的制约,但仲裁与法院活动终究是不同的。法院活动会受到法院法的支配,而仲裁则应与其所在法律管辖适当分离,即主张仲裁应是超越国家的。该理论避免了在线仲裁的仲裁真空问题。这种弱化仲裁与其所在之间的关系,让国际商事仲裁超脱于所在国家法律控制的表现,实际上有利于仲裁规则的统一化,这对于解决网上仲裁空缺也是有着相当大的实践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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