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日本现行的会计法规从体系上来考察,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部分。即:会计原则方面的会计法规、商法方面的会计法规,证券交易法方面的会计法规、税法方面的会计法规以及会计职业方面的会计法规。这些方面的会计法规从不同角度,以各种形式规范了企业会计的行为,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本文就日本会计法规体系及其基本内容作一些介绍,以供参考。一、会计原则方面的会计法规1.企业会计原则及其注释日本的企业会计原则是于1949年7月由日本经济安定本部企业会计制度对策委员会制定的,后经大藏省(相当于我国财政部)四次修订。日本企业
简介:(五)未肯定的索赔或摊派未肯定的索赔是指索赔人或因未认识到有索赔权或尚未决定利用现存的索赔权。若索赔人很有可能索赔且这种不利结果很有可能或可能出现时,该未肯定的索赔项目必然在财务报表中揭示。不过,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对不肯定的索赔权或摊派即无须揭示。在那种情况下,潜在的索赔人显然未认识到债权的存在。(六)发生可能性很小的或有损失的揭示作为一项通行的规定,FAS-5不要求在财务报表中揭示很少有可能发生的或有损失。不过,因担保而产生的或有损失,即使其发生的可能性很小,也必须在财务报表中揭示。对于重新购回应收帐款或有关财产的担保,在
简介:格林柯尔式的收购事件是中国证券市场上并购现代版最好的素材之一,是一种真正以产业整合为基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盈利模式,标志着证券市场正走向规范和成熟,也标志着庄股不败神话的破减。对此本文分别采用财务分析、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及累计超额收益率(CAR)的方法,对格林柯尔收购科龙後的续效从社会演效、整合演效、交易绩效三重涵义上进行了全面及时的跟踪分析,同时依据截至2003年3季度的最新统计资料,从而使研究既考虑了续效产生所需的时间因素,又兼顾了并购在证券市场中的短期效应。研究表明,此次并购获得了骄人的业绩,科龙的财务指标逐年上升,截至2003年9月底,总资产较并购前增长40.99%,一举扭亏为盈,不仅成功摘去了“ST”帽子,而且经营效益稳步增长。最后,本文对实证研究结果进行评论,以期为其他上市公司并购活动的成功实施提供一些可借鉴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