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精神,现就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规定如下: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为下岗职工。按照10号文件的规定,下岗职工是指下述两类:一是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二是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合同期未满而下岗的人员。下岗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必须持有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下岗证明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简介:在长期的公路工程建设中,经常有软弱地基的出现,为工程的施工进展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该种地基自身含水量较大,导致地基强度低,在加上人为的不当处理,会严重影响施工的进度计划,拖延工期的同是施工质量也未能得到有效保障。然而对于高等级公路,技术指标方面的要求则显得更为严格,如何真正有效的控制好对软弱路基的施工与处理,逐渐演变成了一个较为棘手的技术性难题。形成软弱地基的起因,一般是由于受到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所以一旦遇到这样类似的地基条件,一般特点就是范围较广软弱的基层较深厚,直接导致施工工程量的大量增加,工程费用的飞速上涨。但如果明知是软弱地基而不对其加以正确的施工处理,则在后期的使用及养护加固过程中,病害问题将会接二连三的出现,例如因为地基的不均匀沉降而导致上部路基、路面的开缝、断裂、坍塌等。在养护费用增加的同时,也耗费了很多不必要人力物力的大量投入,从总体角度看,是很不经济的。而如何从根本上使高速公路路基的强度及稳定性得以保证,则需要掌握好适当的处理方法,本文结合自身的大量经验,详细总结了有关高速公路软弱地基处理的几种常见方法和应该遵循的原则,以供广大读者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