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异──“异常数学”在企业的会计资料中与企业特定业务内容相联系而表现出的奇怪异常现象的数字,有些暴露比较充分,易于发现;有些潜伏较奥秘,不易察明。企业的原材料帐是直接关系企业产品成本高低的重要帐簿。1992年纳税检查时,通过审查某工厂该年8月25日“原材料──甲材料”明细帐时发现,该厂购进甲材料3000公斤,单价20元,金额60000元,而帐物记录人员却把数量记为300公斤,单价记成200元。再查该厂9月20日领用甲材料1000公斤,金额则为20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无端扩大耗料成本180000元(1000×(200-20))。而该厂到年末并未做任何帐务处理,使应税所得额减少180000元
简介: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初召全国完全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尾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重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这段话非常和概括,对于完善和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体系,合成了中华大地上一句响亮的口号,成了任何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并纷纷效仿提出“依法治X,以德治X”,好像不如此,不足以理解和运用总书记的思想。税收工作也不例外,很快就有人提出“依法治税与德治税相结合”的号和思路,甚至有人干脆就提出“以德治税”的“创意”。这种千篇一律、牵强套用的做法,笔者认为起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总书记的讲话没有全面理解,没有从总体上完整地把握整段话的含义,把关键的修饰词给删节掉了;二是违背了一切从实限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辩证唯物主义精神。三是没有正确认识和把握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本文试从法与一般关系的理论入手,谈谈税收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法治”“德治”并重的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