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兼并改组日益频繁,商誉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日益重要的经济资源。因此,必须更好地反映商誉信息。FASB改变了商誉后续确认的方法。本文对这一改变进行了剖析,从中提出了对我国商誉会计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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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纳税人行贿认定处理谢玉思看过诸多关于偷税人为减轻处罚,行贿税务人员的报道,言及时偷税人行贿行为的处理,绝大多数的结果不外乎有三:税务人员当面拒贿,或由税务人员交税务机关退还,或由税务机关交财政没收缴人金库。而真正以行贿罪处罚的却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
简介:控制标准是关联企业认定的最重要标准。控制的程度有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之分,控制的途径有股份控制和股份外控制之分。德美日在关联企业的认定上各有特点,我国主要采用严格的控制标准。
简介:现行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罪是指偷税情节严重的偷税行为。而认定偷税情节严重的最低标准有两个:一是指偷税数额1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以下简称偷税比例)的偷税行为;二是因偷税国务机关给予过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第一条标准在实施中存在颇多问题。本文就偷税罪认定的量化标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
简介:目前我国立法层面虽然确立了以混淆可能性为标准的商标侵权判定规则,但对于混淆可能性具体判断因素尚未有明文规定,以致于司法实践对混淆可能性认识不足。法院对涉嫌侵权商标使用是否构成混淆可能性的审查,理应坚持个案原则和合理谨慎的消费者形象,并从商标近似性、商品类似性、商标显著性、消费者注意力水平、实际混淆等多因素综合判定涉案商标使用是否达到混淆可能性标准。
简介:<正>按照税收征管法和2001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的要求,税务机关在查处偷税案件过程中,对达到偷税罪标准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理。因此,税务机关在对偷税违法案件的查处
简介:案件当事人朱某拥有桃源县城关漳江中路一栋土地面积为1895.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161.02平方米的5层钢混结构的临街房产。2003年8月19日朱某与黄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出租合同,将临街房产的一、二层出租给黄某用于经营超级市场。房屋面积为3000平方米,年租金138万元,按季给付34.5万元。合同约定:(一)第一次缴交房屋租金的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以后租金缴交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日;(二)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因装饰装修而添附在建筑物上的物品、器件当然归甲方所有(电梯除外);
简介: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内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延长至10个年度内弥补。
简介:随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不断拓展与交融,跨国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也日益复杂,其间所涉及的税务处理也因技术转让本身的复杂性而成为最有弹性,也最让各国税务管理当局伤脑筋的事情。
简介:股东投资超过注册资本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根据资本三原则,破产债权认定时不宜将股东超出注册资本的出资认定为股权出资,也不宜将之简单地认定为股东债权出资,而应该将其认定为有限制的债权出资。我国设置劣后债权尤其必要,法律对于这种边缘性质的投资款的性质认定也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论商誉的后续认定
谈偷税罪的认定
纳税人行贿认定处理
关联企业认定标准分析
偷税罪认定标准问题刍议
价外费用未缴税不能认定为偷税
商标侵权认定之混淆可能性判断
关于偷税罪的认定标准问题
多样性房产出租收益应如何认定
改革税务登记征收方式认定程序的设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引起重视
税务机关对我单位认定偷税是否正确
如何认定企业是否恶意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
应加强对非正常户的认定和管理
如何搞好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
偷税罪的认定实际操作难以掌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后应注意的问题
德国对技术转让的认定及税务处理
超注册资本投资性质之破产债权认定问题研究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认定中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