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税函︻1999︼391号广东省财政厅¨你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粤财农︻1999︼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属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1999年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简介:目前,离婚率呈逐年上升态势,离异家庭将对子女的心理、智力、学习、个性、人际及行为产生消极的影响,离异家庭子女易形成抑郁、憎恨、易怒、自卑、多疑、嫉妒、胆小、孤僻、情绪不稳定等心理特征.美满、和谐的家庭对儿童的健康成长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婚姻应该让人感到美好、幸福、平等、自由和快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离婚家庭对子女的心理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