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申请的2006年358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防汛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范围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06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
简介:(本刊讯)江西省财政厅不久前发出《关于切实管好用好防汛救灾资金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今年6月中旬以来,由于受高空低槽和中层切变线的影响,我省部分地市县普降大到暴雨,不少县市降雨量超过历史最高水平,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及时拨出专款支持我省抗洪救灾。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人民,紧急行动起来,发扬顽强拼搏精神,积极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并多方筹集资金,用于救灾和生产自救。这些资金是安然给灾区的专项资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灾区群众的亲切关怀,是灾区群众的“救命钱”。为切实管好用好防汛救灾资金,特作如下通知
简介:2015年12月16日财农[2015]226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335号)、《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3]14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