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适应新的经济体制,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发展起来。为了鼓励和规范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农业部在1990年发布了《农业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下称《农业部规定》),并于1992年补充发布了《关于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以下称《农业部通知》),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股份合作制的行政法规,它对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基本制度作了规定,但比较原则,笼统。一、股份合作企业的界定根据《农业部通知》第一条,“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劳动者或投资者,按着章程或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依法从事
简介:最近,在市十一届三次人代会上,市政府把建立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体系,年内创造十万个净增就业岗位,三年内创造三十万个就业岗位作为实事项目。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劳动就业机制,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对政府工作提出更高更新要求,闸北区这几年积极探索区域开发岗位有效机制,基本形成向区属、区域经济要岗位,向新的经济增长点、非公企业要岗位,向非正规就业要岗位,向就业培养市场要岗位,向社区服务业要岗位的工作思路,取得了明显实效。在“九.五”前四年已分流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11.75万人次,但从整体来看,我区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一部分劳动者因长期离岗、失业,
简介:咨询台:我是一名转业军人,被安置在射洪一家国有企业工作,连续工龄已有26年。去年.我与企业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期限至2007年6月.并约定协议期间公司为我保留职工身份,计算连续工龄,代缴社保费,如涉及到工伤、工亡及民事纠纷等概由我本人自行负责.协议期满即回公司人事部门报到.停薪留职后我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负责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调度。今年1月19日,我给一辆车送了货运单返回时,被一台正在作业的叉车致伤.后经市劳动保障局认定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现在我打算提出与那家民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选择由该企业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我不知这样做是否于法有据,会不会影响到我与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特来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