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自从我们在七月卅号依一定手续备文呈请省党部,请求立案,散发宣言以来,我们得到社会各方面的鼓励和同情,使我们非常惭愧,感到更应如何忠于民族解放事业,以报答这若干的关切,另一方面,我们却也遭受社会某一部分先生误解,以致诬蔑。因而我们有在这里将几天来立案登记的情形和我们的肤浅的意见报告出来的必要。卅号的午后三[点]钟,我们公推了两个代表,带着呈文、宣言、简章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去省党部请求允许立案登记,经省党部负责人周达时先生说明,民众团体登记应有名单,叫我们两三天之内补交去。于是我们的代表转来告诉大家,征求大家的意见。愿意签名的就写上自己的名字,作为当调队员,结果有四五十个队员签了名,八月一号就将名单呈送到省党部去,以后,党部的(不明)来找我们的代表谈了一次话,认为名单内缺少详细住址和简要履历,要我们补交,我们也照办了。六号的一天,省党部负责人陈惕庐先生召集我
简介:为解决贫苦市民就医问题,党和政府曾对贫苦市民实行免费医疗。1949年初,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公立医院及医疗队免费医疗的决定的令》。1950年北京市公共卫生局制定了《免费医疗实施办法(草案)》,对免费医疗工作进行了初步的规范、限定。但由于此《办法》存在一定缺憾,以致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1953年,北京市公共卫生局重新修订《免费医疗实施办法(草案)》,对免费医疗的对象、审批过程、伤病种类、免费人数、医疗经费等作了明确的规定。1953年5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这一办法,并决定在全市试行。本次公布的史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北京市对贫苦市民实行免费医疗的情况。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2—1—110,2—5—184,2—20—504,11—2—103,31—1—361,196—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