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针对当前县级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困境,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和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在阐述协同治理与县级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分析其"碎片化"表征,探寻协同治理消解路径。研究认为当前县级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的表征为:职能碎片化:预期定位与实际能力不符;责权碎片化:权、责、利相互剥离;协作碎片化:政府主导、社会协作机制失灵;决策碎片化:目标与过程脱节。分析得出协同治理的消解路径为:打造顶层设计,提供制度保障:协同服务性政府转型与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改革;夯实经济基础,促进财政投入稳步增长:协同本级政府财政投入与上级政府转移支付;治理供给结构,构建多中心供给格局:协同政府与其他主体供给体系;完善保障体系,实现监督制度化:协同绩效评价体系与市场监管体系。
简介:运用文献资料法、历史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对美国竞技体育发展中的政府治理方式及困境进行研究。美国竞技体育发展中的政府治理方式,具体表现为对职业竞技体育系统和业余竞技体育系统的法制治理方式、间接性体育融资治理方式、非体育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协作式的体育服务治理方式,这些治理方式对推动美国竞技体育的逐渐成长起到了关键作用。美国竞技体育发展进程中政府治理仍然面临着诸多危机,主要表现为美国社会结构的裂变加速着美国民众竞技体育发展机会的不平等趋势;“美国例外主义”的优越性思维惯性促使美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自恋与恋金;美国政府决策机制有其先进性但也存在诸如偏向于上层利益集团进而导致全民体育权利整体受损等弊端。
简介:基于供给侧视角来审视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仍然存在政府相关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管理过于僵化和政策碎片化、社会资本部门进入门槛高且参与面窄、公民体育消费需求多元而表达机制失衡、公共体育服务财政供给不足等问题,进而导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效率与公平均等化受阻。因此,为了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效率与质量,有必要在制度安排上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领域,构建PPP项目公私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对PPP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国家治理的顶层设计、地方治理的公私合作的剖析,得出以下实施路径:完善顶层设计下的制度安排与配套实施机制、提高PPP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认知水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体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社会体育政策碎片化向体系化整合等。
简介:采用文献法和调查法探讨我国大型体育场馆PPP策指向。委托-代理理论假设条件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核心是委托人设计一套激励约束相容机制来应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然而,我国大型体育场馆PPP模式面临政府部门错位干预与缺乏激励并存、市场主体越位经营与缺乏约束同在,甚至两者的利益交换常常发生在合约之外,导致委托-代理理论无法解释我国大型体育场馆PPP任何人都不可能事前预见所有的情况,也不可能把所有的条款都写入契约,所以合作方后期再谈判是常态,关键是如何分割剩余权利以及采用哪种激励方式。显然,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签订的合同文本具备不完全性。然而,后期再谈判中政府部门拥有绝对优势,导致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配置失衡,以致经营大型体育场馆利润微薄;政府部门奉行高能激励,导致经营者无需为过错买单,以致过度开发大型体育场馆。因此,大型体育场馆PPP模式合作方需立足于治理理念,以法治为基、以公平为本、以协商为要应对大型体育场馆后期再谈判中权利失衡问题,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引导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以评价转向的方式引领政府部门职能转型。
简介:行业自律与税收征管是高额人工成本治理的2大工具,不可偏废。然而,聚焦规制实践,在职业足球领域运行着'侧自律'模式,业已陷入心余力绌的困境。通过考察困境演化的阶段及其表征发现,长期困扰中国足协的规避行为,内因是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经济民主权与中国足协的社会管理权处于失衡情态,外因在于信息严重不对称局囿了行业协会监管能力的发挥空间;在'侧自律'治理模式下,税收征管职能过度限缩,使得中国足协希望借助涉税违法信息公示,搜集所需监管信息的尝试可行性较低,如若移植影视业的'侧征管'模式,又会呈现执法手段正当性不足的缺憾,而且,集中性暴发的涉税违法信息或将引发对于职业足球竞争秩序影响未必可控的风险;中国足协与税务机关各自能力的'局限性'与'互补性',决定了行业自律与税收征管其中任何一方功能的实现都高度依赖于另一方功能的良好发挥。是故,建议中国足协与税务机关构筑以合理人工成本标准一体化为法法衔接中枢的'均衡协作'治理模式,并在程序法治、优化行业规则和税收征纳合作方面尝试制度重塑与创新,如此才是破解困境的因应之道。
简介:为备战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加拿大联邦政府设计了“登上领奖台”战略,委托OTP组织负责财政援助的划拨和绩效管理。OTP组织采用“决策层—执行层”的双层治理架构,以“奖牌至上”为原则,创建了由“项目文化”“以往成绩”“夺牌潜力”“领先优势的可持续性”4个一级指标的协会分层分类资助制度,邀请国家奥委会和残奥委、国家运动项目协会、体育科研院所等利益相关者组成协同治理网络。通过梳理加拿大治理经验,建议我国当前的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工作,应重视“一臂之距”理念,明确政府在冬奥备战中的职责;尊重专业自治准则,锻炼社会力量成为竞技体育治理主体;改进绩效管理模式,优化冬奥备战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程序;重视科学创新,促进体育智库组织网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