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北京的一家刊出一则报道,说是北京高中语文课本换血,除了将金庸的替掉了鲁迅的,另外还作了一些篇幅的调整,因而闹出不小的动静.……
简介:笔者在多年的秘书写作教学中,每当提供材料让学生练习写作民事诉状时,总有令人不满意之处,尤其是在写作民事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时问题更多。联想起所见到的一些当事人或律师撰写的民事诉状,笔者拟对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
简介:和哥哥定亲四年的嫂子终于嫁给了哥哥。外出几年挣的钱加上父亲的积蓄几乎花光,才满足了嫂子嫁过来的条件:五间房子,全套家具。我有所触动,不禁想起几位长辈嫁给现在的丈夫的理由,其中的三个特别有意思:
简介:近期《楚天都市报》的“对话”栏目中,武汉大学著名诗词专家李敬一教授在回答“什么样的诗歌,堪称为诗”时,说:“讲道理就不是诗人了,那是哲学家科学家。你看欧阳修的‘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花本来就不说话,诗人你自己无奈,怎么怪花呢?辛弃疾的‘春归何处’,责怪春天怎么一拍袖子就走了,这不是耍横吗?还有李白的‘白发三千丈’,‘飞流直下三千尺’,蛮得可到家了,亏他们想得出。”(2004,8,1第17版)
编选的理由
谈谈民事诉状中“事实和理由”的写作
过去年代的缩影——读《嫁给他的理由》
痴语以情深而愈妙——略谈抒情诗“无理而妙”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