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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中德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比较汪学文内容提要内容提要:环境保护的法律建设在中德两国有着各自的发展过程。由于两国的国情不同和经济发展的速度差异以及法律制度本身的区别,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环境保护立法框架体系和内容。为了将环境保护的立法、标准和管理目标及优先秩序...

  • 标签: 环境民事责任 归责原则 民事法律责任 责任主体 德国民法典 无过错责任
  • 简介:2008年11月1日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现代化与反滥用法》(MoMiG)生效,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由此迎来了自1892年以来的一次重大变革。此次改革是由欧盟范围内激烈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竞争引起的。本文介绍和分析了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并简要评论了此次改革的意义。

  • 标签: 德国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法 改革
  • 简介:欧盟排放交易机制是全球第一个跨国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它的建立不仅为欧盟各国实现《京都议定书》的碳减排任务提供帮助,也对欧盟相关行业企业的竞争力、电力价格、技术创新投资和全球碳市场等产生影响,这些都引起了国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本文对国外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进行系统梳理,并对这些研究成果做简要评述。

  • 标签: 欧盟 排放交易机制 影响 研究综述
  • 简介:德国经济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德国企业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及其完善、高效的国家创新系统.本文从宏观环境、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大学、中介组织的作用及其相互影响等方面对德国国家创新系统的整体情况进行探讨,勾画出了其基本的结构与运行机制.

  • 标签: 德国 国家创新系统 结构 运行机制
  • 简介:随着2002年1月1日德国债法现代化法(以下简称新法)的施行,有着100年悠久历史的经历了一次自诞生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而买卖合同法是这次改革的重心之一.德国的立法者弃担保主义而取履行主义,以履行主义为理论基础,扩展了物的瑕疵范围,将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统一调整,重新构建了买卖合同法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新法不仅克服了旧法理论基础不统一、调整方式多样、适用困难等缺陷,而且体现出明显的侧重于保护消费者的立法倾向.

  • 标签: 德国民法典 瑕疵 物的瑕疵 瑕疵担保责任
  • 简介:文章首先剖析了欧盟各机构章程中的语言规定,详细分析了目前欧盟五大机构的语言实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包括各官方语实际地位的悬殊、翻译机构的人员、财政支出和效率等问题,揭示了欧盟东扩带来的困难,并对东扩以后语言运用情况进行了预测.在上述现实的基础上,作者揭示了欧盟机构语言问题的实质,并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模式.

  • 标签: 欧盟 机构 语言机制
  • 简介:德国是制定双边投资协定的先驱,很多国家以其协定为范本。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纳入“投资者一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已成为多数国家与地区的共识,德国及欧盟也不例外。近年来,由于德国在国际投资争端中的角色转换,德国兼具了资本输出国与输入国的双重身份。尤其,在“大瀑布”案后,德国开始反思该机制的负面影响,对其态度发生了变化。随着《里斯本条约》的生效,在欧洲一体化不断深入的进程中,德国及欧盟越来越认识到了“投资者一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负面影响,立足于保障东道国的国家规制权与公共利益,对该机制表达了反对意见,提出了投资法院制度这一新设计。如何平衡好投资者个体利益与东道国公共利益,也是兼具资本输出国与输入国双重身份的中国需要应对的重要问题。

  • 标签: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 双边投资协定 投资仲裁 投资法院 德国与欧盟
  • 简介:计算机制是决定社会救济标淮幅度的关键性因素,科学的计算机制依赖于对程序、价值、利益等维度复杂的取舍,传统被认为是立法机关的专属裁量界域,法院对结果仅具有限的审查权。德国联邦宪法法院2010年初"哈茨IV"案的判决既遵循了传统对结果的审慎审查,同时又对结果产生的计算机制进行了以恣意为切入点的实质性审查,并最终以实质性审查的结论推翻了先前合理性审查的结论,判决受到民众欢迎,但也引发了权力越界的争议。

  • 标签: 德国 “哈茨IV”法案 社会救助 审慎审查 恣意 反多数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