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初废除相制以后,相臣、相国、相公等前代非正式的宰相称谓广泛存在于明人语境之中,明人关于相的文化体认依然清晰。明人以理想之相所应具备的相业、相体与相度等尺度品评本朝阁臣,功业与为相之道并重,徐阶与张居正等人因之所获评价不同。总体来看,明人在有相之历史记忆与无相之现实环境之中形成了独特的君相政治思维,之所以存在相之价值如何、阁臣是相与否等种种争论,表明明人在废相之后的无所适从。然而相臣可议,相制却是不可触碰的政治禁忌,明人在政治思维与实践层面皆未能突破"阁臣类相"的桎梏,未能发明出彻底解决行政中枢权责游移的调适之道,阁臣终究难于自处,这是晚明政治困局的重要致因之一。
简介:唐代吐蕃的宰相制度,是吐蕃官制中最具变化和代表性,且影响吐蕃王朝最深者。吐蕃王朝的宰相制度,历经四变:其一为独相制;其二为众相制;其三为僧相制;其四为回复众相制。其中众相制的推动与实施,对吐蕃王朝影响极其深远,包括确保了悉补野氏政权的祚命,稳定了当时吐蕃的政局,阻绝了臣下太阿倒持的现象,赞普重新站上了国家最高领导者的位置,也使得赞普王室手中多了操控吐蕃政治与吐蕃氏族生态的利器。文章以敦煌古藏文卷子《吐蕃大事纪年》及吐蕃碑刻铭文为主要史料,勾勒出吐蕃众相制的部分轮廓,并对其内涵进行了分析,包括众相的官衔、员额、任期、职权以及众相是为大论的候补入选等,认为吐蕃成功地师法唐朝的众相体制,且深得众相制的精髓,再次证明了唐蕃文化关系的密切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