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在合理调整配置医疗资源,构建功能互补、有序发展的医疗服务新格局中,护理院作为连接区域医疗中心与社区医疗服务的中间机构,将发挥不同于一般医疗机构的作用,由它连接并构建的“无缝医疗”体系,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北京市卫生局医改的重要举措之一,在2009年初启动了“北京市康复院、护理院试点工作项目”,该项目由市人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及西城卫生局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康复医学会和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有关专家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其中护理院试点机构为展览路医院及丰台区长辛店颐乐之家,形成了由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专家团队和试点单位构成的研究和实践团队。
简介: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当医疗机构发生因医疗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时,司法机构均按《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提交证据。患者及家属也按《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简介:目的:调查苏州市医疗机构管道护理质量现状,为进一步制定管道安全护理策略,提高管道护理质量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实地调研法调查苏州市36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管道护理质量情况。结果:共抽查36家医疗机构的管道1443根,胃肠管(25.8%)居多,导尿管(23.4%)、中心静脉导管(20.1%)次之。管道护理问题发生率为41.79%,其中最突出的是管道标识问题,发生率为20.51%。护理院的管道问题发生率高于二、三级医院;规范管道护理管理有利于减少管道问题;气管导管问题发生率高于其他管道;患者住院时间越长,管道问题越多。结论:医疗机构管道护理质量有待提升,医疗机构应基于循证方法制定科学的管道护理策略,加强管道风险管理,提高管道护理质量,保障临床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