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药品。放射药品目前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药剂科负责监督管理。随着特殊药品使用量的与13俱增,如何管理特殊药品成为医院药剂科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医院各项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药学部在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上海市医疗机构A型肉毒毒素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加强对本院特殊药品的管理,保证特殊药品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并就零库存模式的特殊药品库房管理进行了探索。现将取得的相关工作经验介绍如下,供同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