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外业调查,结合实验室分析法对南京近郊8种人工林地表枯落物累积量及持水性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森林枯落物特性受林分组成的影响大,不同群落枯落物厚度、累积量呈现显著差异(P〈0.05)。枯落物厚度变化区间为2.105.24cm,大小顺序依次为香樟林(Ⅰ)、乐昌含笑林(Ⅱ)、女贞林(Ⅲ)、马褂木林(Ⅳ)、淡竹林(Ⅷ)、朴树林(Ⅴ)、榉树林(Ⅶ)、槭树林(Ⅵ),总累积量也呈现类似的变化趋势。相关分析表明:1)枯落物累积量(M)和其厚度(d)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其线性方程为M=1.4054d+0.6654(R2=0.8234,P〈0.05)。2)不同群落枯落物的持水量随浸水时间的变化动态一致,即随着浸水时间的延长,持水量依次增加,并呈现出倒"J"型曲线,持水量(W)与浸泡时间(t)的拟合方程为W=alnt+b。不同群落枯落物吸水速率(v)呈现出"L"型递减变化,即随着浸水时间(t)的延长,吸水速率(v)依次减小,并符合如下关系式:v=atb。3)榉树林(Ⅶ)、槭树林(Ⅵ)、朴树林(Ⅴ)3种人工林群落的持水能力较高,其最大持水率(Rmax)均值分别为667.56%、462.90%、341.18%;相对的,马褂木林(Ⅳ)、香樟林群落(Ⅰ)群落的持水能力较低,其Rmax均值分别为191.38%、271.99%;其余几种群落的Rmax均值中等。4)比较不同群落的有效拦蓄量(WSV)以榉树林群落(Ⅶ)最大,达26.32t/hm2;槭树林(Ⅵ)、女贞林(Ⅲ)群落的WSV较大,分别为16.64t/hm2、16.44t/hm2;马褂木群落(Ⅳ)的WSV较小,仅为9.55t/hm2。不同人工林群落水分拦蓄能力有明显差别,城市人工林建设中树种组成及群落类型的选择对成林后林地的持水拦蓄和水源涵养能力有重要影响。榉树林表现为较强的水分拦蓄能力,是当前南京城市森林建设较为合理的发展方向。
简介:为探明水分条件对保水剂作用效果的影响,采用盆栽实验,测定冬小麦生长结束后不同水分条件下保水剂不同用量(T1:0、T2:27mg/kg、T3:54mg/kg、T4:81mg/kg)处理的土壤持水、供水及导水性能等。结果表明:保水剂的施用均提高了土壤持水、供水、导水能力及土壤有效水含量。轻度胁迫条件下,以T3处理的持水能力、有效水含量及导水能力最强,而供水能力以T4处理为佳;充分供水条件下,随保水剂用量的增加,土壤持水能力、供水能力、有效水含量及导水能力均提高,但T3和T4处理间差异不显著。与轻度胁迫相比,充分供水条件下各处理的持水能力、供水能力及导水能力均较高,而有效水含量以轻度胁迫条件下的T3处理较高,较对照增加18.6%。从经济的角度考虑,2水分条件下以T3处理(54mg/kg)效果为佳。
简介:运用经验公式法、双累积曲线法和不同系列对比法计算岔巴沟流域1971—1980年水土保持措施的减水作用分别为10.55%、6.18%和26.67%,减沙作用为58.74%、63.40%和72.77%;经过对计算结果和前人研究成果的分析得到如下结论:1)岔巴沟流域库坝等工程措施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方式在措施生效期间能够有效减少流域输沙量,减沙作用为65%左右,能够有效拦截洪水,减少洪峰流量,汛期减水作用大于25%;2)库坝等工程措施对流域年径流量的影响不大,减水作用在7%左右,地下径流占总径流比例提高了20.4%,对地下水的补充起到了很好的作用;3)库坝等工程措施不能改善流域坡面和沟坡侵蚀条件,故而无法真正改善流域水土流失的状况,其减沙效果随着淤积量的增加而减小,需要不断投入以维持其减沙作用,而限于自然条件,库坝等工程措施对流域的治理是不可持续的。解决水土流失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恢复流域自然植被,顺应自然规律的发展,并采取适当的人工辅助措施。
简介:植物群落是河岸带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河流护坡生态系统的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实地调查和测定研究京杭运河淮安段天然芦苇群落对风速、噪音的影响。结果表明:与无植物对照地相比,有芦苇分布的背风面风速变小,噪音降低,其日变化也呈现一定变异。不同芦苇群落由于宽度及密度等结构特征的差异其作用强度明显不同。密集芦苇群落和中密芦苇群落的消风减噪效应明显好于稀疏芦苇群落,日平均消风率分别为63.95%和66.25%;日平均减噪率分别为9.81%和6.13%。气流与声波穿越苇群后,在苇群内部形成明显的低风弱噪区,但越过苇群后二者呈现不同的变化曲线。通过苇群的风速变化拟合方程为:y1=-0.0005x3+0.0336x2-0.5428x+2.7416(R2=0.8216);通过苇群声级变化的拟合方程为:y2=-0.0012x3+0.0806x2-1.5362x+65.09(R2=0.8452)。芦苇群落对航道行船具有明显的抵风消浪与消音降噪功能,是一种值得保护和应用的河岸带生态护坡模式。
简介:黄河中游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减沙关系黄河治理战略全局,对其进行回顾和展望,可为目前开展的黄河综合规划修编提供重要参考。结果表明:1960-1984年,平均每年拦蓄泥沙约5亿t,其中干流水库1.0亿t(19.6%)、支流水库1.2亿t(23.5%)、灌溉引沙0.6亿t(11.8%)、淤地坝拦沙2.0亿t(39.16%)、梯田拦沙0.3亿t(5.9%);到20世纪80和90年代,这种减沙构成略有变化,总体来看,水利措施减沙比例变化不大,而水土保持措施拦沙比例有所减小;70-90年代,黄河中游年均减沙3亿t左右,目前,水利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减沙约3.5亿~4.5亿t。展望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减沙作用后认为:近年来,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地区暴雨强度较小,实测来沙量资料不能作为黄河综合规划修编中水土保持现状减沙效果计算的主要依据;由于未来黄河中游来沙量变化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组合,因此,对未来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减沙作用应持慎重和偏于安全的态度,并作为今后长期认真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