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发展是天然合理的”、“能够做的就是应当做的”是西方现代发展观的两个基本信念,它造成了现代发展的价值危机和伦理危机。工业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决定了现代发展观具有反生态性质。抽象的人道价值观是对生存的遗忘,可持续的发展需要一种生存论的价值观的支撑。
简介:当代中国水伦理价值观经历了从人类中心主义到非人类中心主义、从价值一元到多元的转变,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的分歧与对立。双方相互驳诘、各执一端,彼此之间的交锋和对立多于交融与认同,这一方面使人们对水伦理学的身份感到困惑,并对水伦理学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另一方面又无法在实践层面回应中国水问题的现实需求。因此,如何整合水伦理价值观就成为水伦理研究的重要理论课题。然而,在整合价值观研究中,中国学者提出并论证了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整合价值论,即"像河流那样思考"的进化价值论、人河互为尺度的水伦理价值观以及"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这三种价值论都试图融合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水伦理价值观,但由于它们既没有在理论上真正厘清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各执一端的认识论根源,又缺乏统一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原则,于是,在整合中又形成了新的价值论分歧。这种新的价值分歧使水伦理学的合法性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对此,我们以为,消解水伦理学的合法性质疑,并使水伦理学摆脱价值论困境的路径是:重构并培育"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包含三个理论基点:唯物辩证的本体论、"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价值论以及"像水一样思考"的方法论。它通过提出并坚持本体论与价值论、整体论与层创进化论、永续发展与有限发展、以人为本与人水和谐的辩证统一,追求人为本即以自然为本、自然为本即是人为本的合规律合目的的境界,进而消解了人类中心论与非人类中心论的价值对立,并成为当代水伦理学的合法性基础。
简介: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是要保护和改善生态,林业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具有重大的、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张德江书记从我省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切实做到六个“更加注重”。其中提到“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走兴林治水之路是实现潮南水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