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情势变更原则授予合同中受情势变更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合同变更权;外国(地区)法律中有的规定该当事人对它可以直接行使,有的规定其对它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行使,有的规定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数量条款,有的规定变更权行使对象为合同全部条款.外国(地区)法学界有人认为该变更权是一项虽符合公平要求但对社会经济秩序不利的合同权利;有人认为应将经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显得公平确定为这一权利的行使条件;有人认为由它的行使所体现的效力只是情势变更原则的第一次效力;笔者认为该变更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它的出现对大陆法系合同法理论中的合同定义的正确性提出了挑战.
简介:林地是一种自然物,并非人类所创造。因而,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来看,林地没有价值。但是,林地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在一定的劳动条件下,林地也能为人类永续提供产品和服务,即产生地租。正因为存在地租才产生了林地价格,其公式为:林地价格=地租/还原利息率。即林地收益现值的总和。因此,林地价格的本质内涵是若干年的林地纯收益即地租占现值的总和。本文从这一内涵出发,讨论了林地地租的定义,地租的表现形式及求算方法,在此基础上,计算并推导了由林地地租求算林地价格的基本公式以及永续利用条件下林地价格的计算公式。最后,选择了一亩杉木纯林为例,计算了一亩杉木纯林的纯收益价为3069元,以此推算杉木纯林地价格为2429元。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影响林地价格的主要因子有:①林地纯收益,林地纯收益愈大,林地价格愈高;②林业利率或贴现率,林业利率和贴现率越大,林地价格愈低;③林地的地利条件,即地理位置、周围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家行政因素等。总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社会对林地的需求日益扩大,地租会有不断上涨趋势,即林地的社会利用效益愈来愈高。因此,总体来讲,林地价格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