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包括技术执法和管理执法。法律是刚性的,但执法方式可以是柔性的,尤其是在管理执法中,更应该重视柔性执法。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中,执法人员往往因各种不恰当的、强硬的执法方式,引起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产生矛盾冲突,这不仅影响到执法队伍的形象,也容易引发暴力抗法事件,甚至激发成反社会的恶性事件。如果多采取警告、提示、建议、规劝、指导等柔性方式,则既能以理服人,以情暖人,又能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1动物卫生监督中柔性执法常见的误区
简介:本刊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要求各地进出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禽肉加工厂和出口禽类养殖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出口禽肉产品食用安全。对于出口禽肉加工厂,检验检疫部门将重点检查企业周围50公里内是否存在禽流感疫情,以及该企业是否建立了可靠的防疫检疫体系,对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出口检验等环节能否进行有效监管等。对于活禽养殖场,除了要求半年内50公里范围没有禽流感疫情发生外,养殖场还必须在出口禽肉注册企业直接管理下,由生产加工企业统一供应疫苗和饲料以及药物,养殖场门口应设有隔离、消毒、防止鸟类和鼠类进入的设施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问题的,将取消其出口注册资格。禽类加工和出口企业面临全面检查@甄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