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近公布的汽车振兴规划规定:自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L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新政扬鞭 春“牛”奋蹄——购置税影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