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部、国税总局4月上、中旬两次发出通知,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江苏省共有6.4万户小微企业从中受益,涉及减免金额2.31亿元。按照新政,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6万元扩大到10万元,提高了纳税起点,同时核定征收企业则从不享受到同样享受税收优惠。
江苏6.4万小微企业受惠税收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