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已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在多个方面对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在多个方面进行了立法突破。认真研究浙江省地方立法上的突破,不仅对于浙江省质监部门切实贯彻法规规定,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对于其他省质监部门推动当地人大常委会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地方立法,建立更为有效的监管体系,也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简介: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的规定,经审查,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现决定予以撤销并公告如下:
浅谈浙江省食品安全立法的突破——从质监部门角度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苯甲酰 过氧化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