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巴拿马运河管理局(ACP)在2016年10月公开招标科罗萨尔(Corozal)地区的科罗萨尔集装箱码头20年的特许经营权和20年的延期选择权,用以设计、开发、融资、建造、运营并维护该码头。
简介:中国成功加入WTO后,航运市场势必面临新一轮更大的冲击,众多中小货运代理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举步维艰。中小型航运(货运代理)企业能不能开展综合物流服务?如何开展这种服务?这是目前中小企业深感困惑的问题。我们认为,中小型航运(货运代理)企业可以开展现代意义上的综合物流服务,其运作模式是组成基于信息技术的虚拟物流企业。
简介:捕捞权受法律保护虽然写入了物权法,但仅止于笼而统之的原则,没有可资操作的具体规定,须要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渔业法律法规加以细化。文章较为详实地分析了当前参与海洋捕捞群体的构成状况,提出了用传统捕捞权和入渔捕捞权来构建中国特色海洋捕捞权的构想。
简介:以星航运成立于1945年,同时经营货运和客运业务。目前,以色列公司是以星的控股股东,拥有以星98%的股份,剩余的股份为以色列商业银行及公众所有。而Ofer集团则是以色冽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以色列公司57%的股份。
简介:AP摩勒马士基集团的与海上集装箱运输有关的业务由活跃在世界主要航线的马士基航运、负责非洲航线的南非海运、负责码头部门的AP摩勒码头、负责物流部门的马士基物流4个部门开展。该集团与集装箱运输有关的上述4个部门的动向和近年的特点令人关注。
简介:文章对《海权论》部分论述进行了分析,提出我国和谐海洋构建的三要素:协调、联系、作用。理性应对“中国不确定论”,让“走向海洋”有一个更宽泛、更深刻的境界。
简介:受雷曼冲击后货流低迷的影响,世界主要码头经营者(AP摩勒码头、中远太平洋、迪拜港口世界、汉堡港务物流(HHLA)、和记港口(HPH)、新加坡港务国际)2009年的收入和利润全部下降,但是仍有盈利。从集装箱装卸量看,亚洲和印度等地因经济低迷的创伤较轻,与北美等地相比减幅较小。
简介:
简介:这些年我国以年均20%——30%的高速发展的集装箱运输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对集装箱运输各个环节的法制化提出了更高要求。1986年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1990年的《铁路法》、1993年的《海商法》、1995年的《民用航空法》等法规中关于陆运、海运、空运承运人的确定,适应了商品流通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集装箱承运人与货主之间的责任、义务、风险和利益的关系,这使得作为陆运、海运、空运连接点的集装箱港站经营人的法律地位、责任制度(特别是责任限制)愈显模糊,甚至出现空白。
简介:5月25日,台湾港务公司宣布,就宣告破产的韩国韩进海运在高雄港营运的三座码头——76号、77号、78号货柜码头,已与韩国现代海运完成了合同交接程序。它们将由现代海运承接并继续营运至租赁合同日期。
简介:中远集团总裁陈忠表透露中远集团公司在世界最繁忙和最盈利的集装箱航线上正积极寻求参加班轮公会的经营活动。这是由于国内市场经济需要向美国和欧洲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服务。在迈向全球市场的进程中.中远还期望建立连接欧洲和远东的新箱运航线。
简介:0引言当前,集装箱码头和船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码头和船公司想方设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实行合作经营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如何通过合作经营整合双方业务、降低经营风险并实现双赢,已成为集装箱码头和船公司面临的共同课题。
简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中国改革开放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分水岭.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的改革开放是自主、自觉地摸索前进的改革开放,也是中国人民自觉自愿地逐步向国际规则靠拢,不断融入国际经济潮流的行动;加入WTO以后,中国的改革开放,将在更大程度上是遵循国际规则、融入国际法制同时取得国际认可的改革和开放;中国经济(特别是涉外经济)的发展,将进入遵循和适应国际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过程.
简介:目前以建造中的船舶设立抵押已成为国际通行的重要融资方式。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在建船舶抵押权的相关规定存在明显的法律冲突和调整缺位。完善在建船舶抵押权制度对解决现实中船舶建造企业融资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从在建船舶抵押权相关的基本概念出发,结合我国的法律适用和海事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探讨了完善在建船舶抵押权制度的对策。
简介:2011年4月20日,德国欧门集团(EUROGATEGroup)在年度新闻发布会上公布2010年集团运营数据。与2009年相比,2010年欧门集团的营业额增长1.4%,接近6亿欧元;利润增长28.9%,达到6160万欧元。
简介: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资流动的提供方和需求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一种运作方式.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可分为非资产型企业和资产型企业.其中,非资产型企业是指除了电脑设备、网络系统和基本的办公设施、场所外,不具有自己的仓库、装卸设备和运输工具等硬件设施而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资产型物流服务企业是指这样一些企业,它们虽然可能不具备完成整个供应链功能所需的所有硬件设施,但至少拥有其中的一种服务设施,如船队、车队、配送中心等.
简介:2多式联运公约中关于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规定一般都认为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采用的是统一责任体系,而不像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那样,采用的是网络责任体系.
简介:1国际货运代理人充当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之定位国际货运代理人一词,国际上虽没有公认、统一的定义,但在一些权威机构出版的工具书中均有一定的解释.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的解释是:"货运代理人代表客户取得运输,而本人并不起承运人的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协会对国际货运代理人作的定义是:"国际货运代理人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取得货物运输的人,其本人不是承运人".
巴拿马运河管理局获得科罗萨尔集装箱码头的特许经营权
中小货代虚拟经营之路
论捕捞权的法律保护——兼议构建中国特色海洋捕捞权
以星航运公司经营浅析
马士基航运的经营战略与业务展开
学习借鉴海权论 构建当代和谐海洋
世界主要码头经营者2009年业绩
论港口经营人对港口法的运用
集装箱港站经营人责任限制初探
韩国现代海运接手高雄港码头承租权
中远谋求参加班轮公会的经营活动
集装箱码头与船公司的合作经营
中国港航服务业“入世”后的经营环境
在建船舶抵押权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德国欧门集团2010年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围绕港口生产经营创新思想政治工作
知难而进开拓创新努力把企业生产经营推向新阶段
虚拟化经营—中小航运企业开展第三方物流活动的启示
多式联运讲座(11)——第七讲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下)
国际货运代理人充当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之定位与案例分析